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0-061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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耈街乡开展无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乡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夯实基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基础,根据《保山市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提升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实施方案》(保政办发〔2020〕8号)及《昌宁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开展无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昌交安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决定从2020年开始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无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死亡事故乡镇创建活动,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党政领导、部门负责、行业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和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体系建设,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更加顺畅,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更加有力,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治理更加有效,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更加牢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成效更加明显,实现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耈街乡无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政法委员、人大主席杨光建任组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耈街派出所所长李光灿任副组长,11个村(社区)村民委员主任、乡直及驻耈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沧江交警中队,由马剑任办公室主任,孙继飞、张永能、于喜明、杨馥霖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
1.乡人民政府作为创建活动的主体,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把无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创建工作纳入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进行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全面构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群防群治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格局。
2.乡交安办要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约谈通报、倒查追责、下发隐患整改和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3.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辖区无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活动,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争创无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乡镇。
4.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片长”“路长”挂钩联系责任制》(保交安〔2020〕1号)要求,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分片挂钩管理责任,定期组织研判片区交通安全形势,督促片区相关单位、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二)突出共管共治,深化联勤联动
1.深入贯彻落实《保山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大督查工作机制》(保政办发〔2017〕99号),认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无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大督导,层层抓实道路交通安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2.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依法积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良好的协同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工作局面。
3.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两队两长”的作用,组织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行动,紧盯重点车辆、重点人员和重点单位源头管理,发动安全员、劝导员进村入户,对农村客运车辆、施工车辆、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汽)车等车辆的使用情况和驾驶人审验情况、违法记分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不断建立和完善交通管理基础台账。同时对无牌无证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及驾驶人情况,为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提供依据。
4.加强农村集市及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做好集市统筹规划,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同时要整合派出所、集镇办、综治办、应急办、农机站等力量定期不定期组织执法小分队加强农村赶集日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农村集市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5.结合辖区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农村地区交通事故规律和交通违法特点,组织开展农村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以派出所、交警中队、“两站两员”为主力军,以面包车超员,摩托车、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为重点整治对象,通过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和建立举报制度相结合等措施,联合开展执勤执法和违法劝导,严把出村口、出乡口、进山口,严防违法车辆上路行驶。
(三)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1.借国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利时机,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加强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交通设施基础,切实改善农村道路安全行车条件。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管养维护负总责,按照“统筹规划、属地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年度任务,落实配套资金。要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在本地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开展“一灯一带”建设,实现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2.加强对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力度,特别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等高风险路段,要加大协调整治力度,对发生多起或损害后果严重的交通事故,有一定规律性的道路点段且道路设施存在缺陷的,要根据风险等级和整改难度,按照“五落实”要求,分级提请挂牌督办。
(四)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农村事故预防工作基础
1.着力推进乡交通安全管理站(交安办)和交通违法劝导站建设,统一规范设立交通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确定专职干部开展日常工作。充分依托农村劝导站,发挥劝导员作用,在农村地区重要时间和节点认真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工作。
2.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员、交通违法劝导员队伍建设,推动两支队伍融合发展,推动落实“六员职责”。到2020年底,全乡至少选聘3名安全员。每个行政村至少选聘1名兼职劝导员,同时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人、车、路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采集录入。
3.深入推进派出所、交警中队和执法小分队建设,发挥派出所、交警中队主力军作用,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农村重点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深入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领导和管理好农村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队伍,督促和指导安全员、劝导员、执法小分队履行工作职责。组建一支由交安办各成员站所组成的交通安全执法小分队,在重要时间和节点组织开展辖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
4.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片长、路长挂钩联系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责任分解到片区,指定“片长”,负责联系和指导片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大检查。将主要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到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担任“路长”,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及时排查上报道路安全隐患。
(五)强化宣传警示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1.持续在乡、村两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动宣传教育进村社、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驾校。着力推进农村警示教育中心(室)建设,积极搭建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平台,在集市街子、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交通安全专栏,集市街天、节假日、民风民俗活动期间要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农村街子、学校、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定期曝光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以案示法强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规意识。
2.加强节日出行、重要季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重要节点交通安全提示,提前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工作,要通过短信、宣传单等形式及时将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发布、发送给学校、村(社)、重点车属单位及驾驶人等人群,广泛向社会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做好重要节假日和关键时段的交通出行引导工作。
3.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中心(室),定期对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村民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要组建宣传小分队,建立村(社区)宣传微信工作群,通过微信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须知、注意事项及警示案例等内容。要结合实际拓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中,切实形成全民参与、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抓好创建工作的统筹部署。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部门配合
各行业、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各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抓工作细化、抓措施落实、抓督导检查。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联合查处、联合约谈等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合力,确保活动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考核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无死亡事故乡镇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照措施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活动期间,乡交安办将按照创建标准和工作任务,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各单位无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6月20 日前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乡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从2020年6月起,每月4 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月3日前报送上一年未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活动总结。乡交安办将适时通报各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行动迟缓、重视不够、边整治边出问题、事故多发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