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3-041702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度耈街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耈街乡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综合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自2022年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抚恤金发放工作开展以来,解困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全乡149名优抚对象整体稳定可控。2022年度上级财政下达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项目资金677133.52元,执行率达100%。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项目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持续性项目,每年都需开展。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2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全乡优抚对象补助发放工作。677133.52元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经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149名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乡退役军服务站年初认真做好149名对象数据更新上报工作,经省退役军人厅审核通过后,县财政分批下达优抚对象财政补助项目资金。
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严格按照2022年度昌退役发文件精神执行,支出资金677133.52元,执行率100%。项目资金及时拨付执行率达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我乡符合享受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项目补助人数149人,全年实际完成值149人,完成率100%。经费足额拨付率100%,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全乡享受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优抚对象总体保持稳定,年内无群体性事件发生,补助对象覆盖率100%,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2022年8月底前执行完毕,资金使用完毕。按照绩效方案,能够在时限内完成。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目标:享受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支出677133.52元,未超过预算,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做好退役军人群体的长期稳定达到100%及以上;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受益优抚对象、补助对象覆盖率100%,满意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我乡专项资金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此项经费资金拨付使用及时,在时限内完成执行。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