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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3-041701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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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耈街乡土地出让收入清算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耈街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土地出让收入清算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综合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切实加强耈街乡基础设施建设及政府债务化解,昌宁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耈街乡集镇国有土地,土地拍卖价款扣除报批费用,所得县级纯收益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附着物征暂行办法的通知》(昌政发〔2016〕145号)文件规定,扣除耈街安置区征地成本费征地成本,得到收益。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13﹞91号)文件规定,乡镇土地出让金县级纯收益部分全额补助乡镇,用于耈街乡基础设施建设及政府债务化解等支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促进工作正常开展。

2.绩效评价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原则;评价标准:受益对象参与度>=95%;工程建设完成>=100%;解决基层困难、促进社会和谐>=100%;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30年;群众对项目满意度>=95%。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计划投入资金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万元,拨付资金80万元。按昌办发﹝2013﹞91号文件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纯收益分配:田园镇区城内出让的镇级自管国有闲置土地,其土地出让金县级纯收益部分全额返还镇财政;其他12个乡镇土地出让金县级纯收益部分全额补助乡镇,专项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受益对象参与度>=100%;工程建设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解决基层困难、促进社会和谐>=100%;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3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对项目满意>=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耈街乡土地出让金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实施,化解了部分历史债务,减轻政府偿债压力,同时极大促进耈街乡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降低生产成本。项目实施后,有效推进耈街乡的特色产业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户稳定持续增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