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3121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12-18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耈街乡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3年11月18日在乡第十三届人大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六次会议上)
乡财政所 李剑波
2023年12月18日
主席及各位主席团成员:
受乡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耈街乡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及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须对2023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二、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收支平衡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1.调增本级一般预算收入412万元。
由年初预算1850万元调整为2262万元,调增412万元。具体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和车船税保持不变;烟叶税增加41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少1万元。
2.调减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1万元。
由年初预算4233万元调整为4092万元,调减141万元。具体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减少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减少1万元;上解收入减少50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增加364万元。
总收入由年初6083万元调整为6354万元,调增271万元。
(二)支出调整情况
1.调减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万元。
由年初预算1654万元调整为1502万元,调减152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减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调减18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减20万元。
2.调增转移性支出75万元。
由年初预算3901万元调整为3976万元,调增75万元。具体为:上解支出体制上解调增75万元。
总支出由年初5555万元调整为5478万元,调减77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2万元、返还性收入4092万元、体制补助收入5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4万元、上解收入3202万元(体制上解收入1129万元、专项上解收入207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4万元,收入总计63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2万元,上解支出3976万元(体制上解3976万元),支出总计5478万元。收支相抵,2023年收支平衡。
今年我乡财政收支虽然做到平衡,但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坚信,有乡党委的坚强领导,有乡人大的有效监督,有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克服困难,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昌宁县耈街乡2023年指标追加(减)情况表
2、昌宁县耈街乡2023年乡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3、昌宁县耈街乡2023年乡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