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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0-1025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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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耈街彝族苗族乡位于昌宁县东北部,距县城71公里,地处东经99°39′15″—99°51′40″,北纬24°52′00″—25°07′28″之间,跨经度12′25″,纬度15′28″。东与本县珠街乡山水相连;南与临沧市凤庆县诗礼乡毗邻;西与本县的漭水镇隔江而治;北和大理州永平县水泄乡划河为界。最高海拔2857.6米,最低海拔1100米,全年平均降雨量1250毫米左右。全乡国土面积358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555786.3亩,耕地面积39977亩(常耕地),其中水田4416亩,旱地35561亩。2019年末,全乡辖11个村175个村民小组7678户,总人口23699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把准工作方向,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脱贫攻坚成效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全乡11个贫困村(社区)实现精准退出。收入保障、道路交通、电力保障、医疗设施、教育保障、养老保障、饮水保障、活动场所、广播电视和网络宽带覆盖等脱贫指标得到巩固提升。修编乡级2018至2020年脱贫攻坚路线图和村级2018至2020年脱贫攻坚施工图,抓实项目库建设工作,总投资目标任务16192.71万元,从项目规划上确保脱贫攻坚成效得以巩固。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提升,从稳增收、可持续方面着力,精准制定“一户一策”,落实“六个清零”工作目标。向上争取专项扶贫资金设置县级公益性岗位107个;积极争取社会扶贫资金设置乡、村两级公益性岗位44个,深化就业扶贫组织化本地实践,保障风险户不再风险。贫困人口从6099人减少至36人,综合贫困发生率从上年的1.69%下降至0.15%。

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持续推进“8345”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治“八乱”、美“三口”、清“四堆”、倡“五改”工作,形成了在全县可推广、能借鉴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年内新改建厕所886座;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河道治理和防护卓有成效;实施小湾库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项目,新建垃圾热解站6座、垃圾焚烧池197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127座、截污沟5093.93米,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平稳有序。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06万元,同比增246万元,增幅14.82%;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7870万元,同比增2710万元,增幅6%;农民人均所得11412元,同比增646元,增幅6%;固定资产投资15000万元,完成年内既定目标;现价工业产值16059万元,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4921万元和16223万元,同比增长15.95%和9.45%。全乡经济发展总体稳定,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抓牢结构优化,产业发展持续提质增效

农业生产成果丰硕。以“烟、粮、林、畜”为依托,良种推广、粮农培训、间套作业、测土配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工作有序开展,农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种植烤烟21960亩,完成产量4.9万担,实现产值7635.70万元,税收1680万元,均价31.17元/公斤,烟农户均收入4.2万元;种植粮食45460亩,实现产量1207.2万公斤;泡核桃种植面积19.82万亩,实现产量10500吨,产值1.58亿元;种植茶叶12365亩,实现干茶产量40万公斤,产值1323万元。牲畜存栏105568头,出栏108412头;家禽存栏67200羽,出栏109900羽;肉类总产9045吨,禽蛋总产75.79吨。新兴产业稳步推进,澳洲坚果、中药材、火龙果、红豆杉、青花椒、百香果大力发展,助农增收成效明显。

二三产业强筋健骨。耈酒公司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品牌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聚焦打造本区域最具规模优势企业、最具影响力白酒品牌目标,推进产业升级、企业增效,投资5679.02万元推进“5000吨露酒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实现产值6258万元,税收156.5万元。以交通运输、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批发零售和建材交易为主的服务业得以巩固。全乡培育发展个体工商户644户、私营企业100家、专业合作社40家,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79万元。

乡村旅游初具雏形。创旅游小镇,赏沧江风景,打造区域旅游文化。圆满完成耈街乡和耈街老街子、打平大水塘、新厂汪家箐、土皮杞木林的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工作;阿干村成功申报为县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完成了打平村大水塘苗族风情园AA级旅游景区创建申报工作;金马村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森林乡村。同时,全力宣传推介利东山万亩杜鹃群落景观,完成河边人家和耈酒宾馆四星级旅游民宿单位创建申报工作,为下一步旅游品牌景区景点打造奠定了坚实基础;全乡旅游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开发,旅游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改进提升,全域旅游实现平稳起步。

3.紧盯项目支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

项目建设超前谋划。积极谋划“十四五”规划项目,做好2020至2023年项目储备谋划,重点谋划好耈街中学迁建、耈街河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美丽集镇、小湾库区引调水、电网改造、农村道路、上海对口支援昌宁、移民后扶、彝苗文化主题公园、利东山万亩杜鹃景区等项目,奠定建设发展基础。

配套设施持续改善。投资234.41万元,实施耈街乡综合交易市场二期建设项目;投资27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集镇综合治理;完善垃圾热解站和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厕所革命”,采购垃圾清运车4辆、垃圾桶200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配套设施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善成效明显。

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拓宽发展空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道路设施不断夯实,投资1540万元,实施耈街社区村组道路建设、团山村荣星至谢家公路等8个项目,完成道路硬化16条26.23千米,修缮村组道路61条218千米,极大改善了村组道路设施和路域环境。电力设施逐步完善,投资42.13万元,完成辖区400V线路延伸架设、旧杆更换及变压器JP柜低压绝缘化改造工程。地质灾害治理持续推进,投资1372万元,实施全乡7个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一步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投资219万元,实施昌宁县耈街乡2019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田水利设施不断优化,投资1063万元,实施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0亩;投资660万元,实施打平村等7个村(社区)土地治理项目。

4.抓实深化改革,社会发展基础更加夯实

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六个一”工程,着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营商环境。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火化率达100%。完成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事业单位车改全面完成,取消车辆处置完成率、保留车辆标识化完成率均达100%。深化农村改革,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圆满完成,颁证5687本、确权登记12.07万亩。

5.抓住民生根本,人民福祉改善成效突显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办好为民利民实事,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实事得到有效解决。年内兑付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等各类林业政策补助资金452.19万元;发放各类学生补助资金253.25万元,惠及学生6962人次;投资171.84万元,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教育教学设施;幼儿在园在班481人,小学生在校1419人,中学生在校650人,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建设持续推进,新建医院污水环保排污处理系统、消毒供应室、醒酒室、医疗废物暂储间、中心供氧室等,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医生配备率均达100%;全面“两孩”政策落实服务率达94%,兑现计生奖扶资金3.77万元;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全力提升,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各类文化活动精彩纷呈,苗族传统歌舞《箐鸡摆尾》荣获云南省民族歌舞大赛传承奖,小品《看病》和原创歌曲《苗山红》在全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中荣获金奖,全乡呈现民族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可喜局面。

社会保障持续加强。加大民生资金投入,注重民生事业,兑付各类民政救助资金855.71万元,受益40308人次;兑付各项惠农补贴774.24万元,受益17816户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241人,参保率98.6%,收取保费98.74万元,兑付养老保险金487.3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2628人,参保率98.28%,筹资497.82万元,享受门诊和住院报销10.98万人次,报销金额1626.58万元。退役军人优抚工作持续优化,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援老抗美民工生活补助资金84.1万元。

社会就业稳步提升。推进稳就业促创业,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提升转移就业质量,转移全乡农村劳动力9443人次,实现务工收入8102.31万元。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累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336人次。发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208笔1040万元,创业贷款58笔865万元。积极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投资205万元扶持龙头企业5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84户,连续分红5年,年分红16.85万元,培育发展专业合作社40个,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572户,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

社会治理深入实践。平安法治耈街建设得到巩固,社会治理整体性、协调性得到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人民调解、信访矛盾攻坚、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食品药品监管全面加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组织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重大事故,2019年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为零。高度重视残疾人、老龄人和妇女儿童工作,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经济建设,统计、移民、民族宗教、武装、档案、邮政、通信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含民政);

2.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

3.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含1辆护林防火专用车)。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1,466,359.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78,625.82元,占总收入的98.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87,734.00元,占总收入的1.34%。与上年对比增加31,355,684.69元,增加155.92%,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财政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纳入预算指标进行核算;其次是2018年财政收回部分存量资金,单位通过申请将收回的存量资金从新下达使用,并纳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45,440,667.46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3,920.25元,占总支出的31.21%;项目支出31,256,747.21元,占总支出的68.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369,958.98元,增长74.30%,主要原因为2019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机关单位政府绩效奖励、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次是2019年度我乡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加大项目监管,保障项目实施有序推进,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一致,所以项目资金支出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83,920.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4,803.09元,增加5.23%,主要原因为2019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机关单位政府绩效奖励、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256,747.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665,155.89元,增长148.24%,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较大,2019年项目较多,2019年我乡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加大项目监管,保障项目实施有序推进,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一致,所以项目资金支出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12,772.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与上年对比增加15,882,450.32元,增长63.45%,主要原因为2019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机关单位政府绩效奖励、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次是2019年度我乡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加大项目监管,保障项目实施有序推进,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一致,所以项目资金支出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72,29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5%。主要用于耈街乡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乡政府及乡直单位日常工作运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6,39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文化建设专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1,98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民政定补、自然灾害救助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80,78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村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9,296,21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7%。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产业发展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一事一议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15,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4%。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1,627.48元,完成预算的7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085.97元,完成预算的7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541.51元,完成预算的79.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乡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2,148.97元,下降7.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24.77元,下降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24.20元,下降8.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耈街乡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其次是我乡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登记台账,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085.97元,占39.18%;公务接待费支出189,541.51元,占60.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085.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085.9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541.5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9,541.5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乡日常工作运转(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8,797.93元,与上年对比减502976.40元,减23.27%,主要原因2019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之我乡财力紧张,导致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资产总额141,270,865.01元,其中,流动资产16,686,902.53元,固定资产8,237,595.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公共基础设施116,346,367.0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11,088.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36,690.85元,固定资产增加2,452,584.39元,在建工程减少1,718,682.20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8,813,877.0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1270865.01

16686902.53

8237595.41

4108588.05

165504.06


3963503.30




116346367.0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8,399.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8,399.9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耈街乡2019年政府采购主要用于纳入采购范围的货物采购,采购过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11)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耈街乡2019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