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19-110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1-06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熟悉本乡主要农作物栽培品种及栽培技术,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提出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搞好抗旱防汛工作;
3.负责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素质,及时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4.负责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
5.负责搞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工作;
6.负责做好动物防疫、检疫、品种改良工作;
7.负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抓产业助力脱贫攻坚。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生猪养殖项目)170万元,按照“规模场+贫困户”代养模式,直接带动贫困户68户,2017年项目15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每年可实现每户贫困户增收现金1000元,实物折价收入1000元,持续5年,每年68户建档立卡户合计增收13.6万元。目前项目全部完工,分红返利、实物发放全面结束。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乡龙头企业6个(其中1个烤烟合作社、5个规模养殖场)、合作社43个(其中有建档立卡户参加的合作社有30个),共培育了3个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专业合作社(昌宁县打平产发公路养护专业合作社、昌宁县金马产发公路养护专业合作社、昌宁县新厂畅通公路养护专业合作社),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其中龙头企业覆盖741户(烤烟667户、养殖场74户),合作社覆盖157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的30个合作社完成了以收购社员农产品和分红利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三是抓饮水短板销号。经4月份全乡摸底,我乡共有人饮短板户75户,截止9月30日已全部销号。四是参与补齐村集体经济收入短板工作。一方面做好周报、月报、季报工作,另一方面协助指导村集体经济收入支撑材料。整合1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20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共计220万元。目前各村入股分红、其他经营性收入已入农经账户。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各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分别是:土皮太村2.5万元全部为入股收益;阿干村2.6万元,其中入股收益2.00万元,场地租赁0.6万元;水炉3.385万元,其中入股收益2.00万元,地租0.35万元,水费收入1.035万元;团山4.66万元,其中入股收益2.00万元,泡核桃加工厂租赁收益2.66万元;挖沙4.682万元,其中入股收入2.5万元,钓鱼中心收入1万元,用水管理费1.182万元;耉街社区8万元,其中入股收入2.5万元,房租及场地租赁6.5万元;新厂11.288万元,其中入股收入2万元,房租9.288万元;栗木16.89万元,其中入股收入2.5万元,烤烟育苗14.385294万元;打平5.8万元,其中入股收入5万元,房租0.8万元;金马5.50万元,其中入股收入5万元,房租0.5万元;阿水5.5万元,其中入股收入2.5万元,房租3万元。
2.耈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耈街乡自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农业中心主动请示汇报,积极协调配合,全面动员群众扎实开展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经过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动员、政策培训、入户摸底调查、一轮指界确认、绘制地块图形、二轮地块图形界限确认、第三次各小组、各村审核农户确认签字、制作证书、登记颁证等环节。截止2018年12月20日全乡11个村175个村民小组5768户,其中确权农户5725户,登记集体户43户;地块45016块,农户地块44896块,集体户地块124块;面积120650.89亩,其中农户地块面积118415.4亩,集体户地块面积2235.49亩。
3.粮食生产工作。2018年全乡大小春播种面积49400亩,实现粮食总产12670.7吨,比2017年12496吨增174.7吨,增1.4%。发放耕地地理补贴306.9万元。
4.农机工作。2018年全乡共受理购机补贴申请农户241户,打印报送申请表284份,核实补贴机具297台,办理补助资金79.79万元。其中:果蔬烘干机128台、揉丝机15台、茶叶修剪机22台、动力喷雾机14台、轮式拖拉机2台、饲料粉碎机39台、玉米剥皮机36台、玉米脱粒机31台、铡草机10台。二是年内协助配合县农机监理站对乡内拖拉机进行了三批次拖拉机年检、行驶证、驾驶证换证工作。
5.茶叶生产工作。全乡共有茶地面积12365亩,其中台地茶3690亩,古树茶8675亩,实现茶叶总产量39.2万公斤,总产值1213.4万元。
6.畜牧兽医工作。一是生产情况。2018年全乡实现肉类总产8557.075吨,禽蛋总产132吨,大牲畜存栏14552头,出栏5453头(其中牛存栏13970头,出栏5325头,驴存栏512头,出栏109头;骡存栏61匹,出栏19匹);生猪存栏57100头,出栏85556头;山绵羊存栏27500只,出栏23546只;家禽存栏93302羽,出栏184500羽。二是疫病防控情况。认真做好春、秋两季防疫工作,对全乡11个村(社区)的猪、牛、羊、禽进行口蹄疫疫强制免疫,禽进行禽流感强制免疫,做到全覆盖无漏社漏户现象。全年猪、牛、羊、禽群体免疫密度均达到90%以上,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达到70%以上,群体免疫密度抗体合格率均达到上级要求。
7.项目实施工作。一是监督完成昌宁县耉街乡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养殖业项目——生猪产业项目。项目完成总投资399.9万元,其中:昌宁县耈街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养殖业第一批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补助资金170万元,公司、养殖场自筹229.9万元。项目年带动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均增收13.6万元,户均增收2000元;二是开展办理草原牧户信息变更校对,及时发放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60.3025万元;三是加大牛冻改工作,全年共改良815头,其中水牛改良429头、肉牛改良386头。
8.水利方面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开展水利项目建设工作。2018年耈街乡共建设人饮项目47件,其中:国开项目5件、浦发项目7件、2018年水利专项资金项目23件、人饮短板项目12小件、小河流域治理项目2件。全乡新建取水点42个,大小水池75座,新建生物慢滤池7座,一体化净水设备9台,架设大小管道约288多公里,新建水表井164个。2018年全乡投入水利建设项目资金5972.79万元。其中饮水项目资金:国开项目共投入资金1243.93万元,浦发项目共投入资金1665.17万元,水利专项及补短板项目共投入资1202.75万元;耈街河流域治理项目浦发行资金1860.94万元。项目辐射全乡11个村(社区),101个村民小组,3402户农户,1426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73户,3841人。二是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确保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13,080.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3,080.1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33,358.13元,增长2.83%,主要原因为2018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所以收入也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13,080.13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080.13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33,358.13元,增长2.83%,主要原因为2018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3,080.13元。与上年对比增33,358.13元,增长2.83%,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在职人员增资使得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3,080.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33,358.13元,增长2.83%,主要原因为2018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3,08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元,支出决算为4,050元,完成预算的5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50元,完成预算的57.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0元,下降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元,下降1.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05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中心日常工作运转(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53,314.79元,其中,流动资产6,540元,固定资产446,774.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886.6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886.68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53314.79 | 6540.00 | 446774.79 | 230416.29 | 216358.5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所2018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