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40813-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基层减负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牵头部门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频次 | 备注 |
1 | 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 |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安全检查“全覆盖”(检查范围):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2.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 | 每年1次 | |
2 | 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 | 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监督检查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6号)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 |
3 | 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 | 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 |
4 | 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 | 对涉外气象活动的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 |
5 | 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 | 对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 |
6 | 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 | 对气象信息发布、传播和气象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 |
7 | 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 | 对气象技术装备的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8号)。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