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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14-8/2026072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7-22 |
| 文号 | 浏览量 |
表一: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备注 | |
1 | 对娱乐场所的综合检查 | 牵头部门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 | 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检查 | 娱乐场所 | |
协同部门1 | 昌宁县公安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 | 对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检查 | ||||
协同部门2 | 昌宁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 对娱乐场所食品安全的检查 | ||||
协同部门3 | 昌宁县消防救援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 | 对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 | ||||
协同部门4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 对娱乐场所卫生条件的检查 | ||||
协同部门5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 | 对娱乐场所隔音条件的检查 | ||||
2 | 对网吧的综合检查 | 牵头部门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 对网吧日常经营活动的检查 | 网吧 | |
协同部门1 | 昌宁县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等 | 对网吧网络安全和治安管理的检查 | ||||
协同部门2 | 昌宁县市场监管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 对网吧食品安全的检查 | ||||
协同部门3 | 昌宁县消防救援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 | 对网吧消防安全的检查 | ||||
协同部门4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 对网吧卫生条件的检查 | ||||
3 |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综合检查 | 牵头部门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旅行社条例》《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导游管理办法》 |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资质、经营范围以及是否存在无证线上招揽等违法行为的情况检查。 | 旅行社服务网点 | |
协同部门1 | 昌宁县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纳税情况的行政检查 | ||||
协同部门2 | 昌宁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 | 排查治安隐患,核实从业人员身份,对旅游者在境外滞留和网点接待入境旅游发生旅游者非法滞留我国境内情况,打击非法招揽、黑导游及涉旅违法犯罪的行政检查。 | ||||
协同部门3 | 昌宁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合同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诱骗宣传、是否存在强制消费或价格欺诈、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的检查。 | ||||
协同部门4 | 昌宁县交通运输部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对非法营运,营运车辆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旅游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未持有有效包车牌运营,招揽包车合同外的乘客乘车等违法行为的检查。 | ||||
4 | 对景区的综合检查 | 牵头部门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 | 对景区日常经营范围及活动的检查,包括实体设施与服务,也同步开展线上网络巡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不合理低价”产品等情况。 | 景区 | |
协同部门1 | 昌宁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对景区食品安全以及对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登记信息及公示信息的检查 | ||||
协同部门2 | 昌宁县消防救援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 | 对景区消防安全的检查 | ||||
协同部门3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 对景区卫生条件的检查 | ||||
协同部门4 | 昌宁县林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 | 对景区人工驯养繁殖蓝孔雀情况的检查 | ||||
协同部门5 | 昌宁县气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 | 对景区防雷设备的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