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60205-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2-05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基本方针,变被动灭火为主动防火和依靠科学技术手段积极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促进全乡林草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实施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烧除的范围
耈街乡实施计划烧除位于打平村,区划8个小班,烧除总面积253公顷。
1.耈街乡打平村上旧村民小组龙洞倒洼25.6公顷;
2.耈街乡打平村下旧村民小组蚂蟥箐61.2公顷;
3.耈街乡打平村上旧村民小组大浪滩4.2公顷;
4.耈街乡打平村下旧村民小组打石头箐26.3公顷;
5.耈街乡打平村上旧村民小组阿车度46.6公顷;
6.耈街乡打平村下旧村民小组老五田17.7公顷;
7.耈街乡打平村大水塘村民小组哨房丫口60.1公顷;
8.耈街乡打平村大水塘村民小组毛草地11.3公顷。
二、计划烧除的时间
计划烧除的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月28日,期间:2月24日上午9时点火至27日完成烧除任务;2月28日完成烧除小班验收工作。
三、计划烧除原则
计划烧除坚持“六不烧”原则:1.未经批准不烧;2.未开设防火隔离带不烧;3.未组织好足够的人力看守火场不烧;4.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5.没有用火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在场不烧;6.火险等级三级以上天气不烧。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请涉及计划烧除的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烧除时间及区域实施计划烧除,烧除过程中要遵循专业操作规范,确保作业安全。
(二)计划烧除期间,无关人员及牲畜严禁靠近烧除区域。同时,请全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围观、不信谣、不传谣。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拍摄,不得将相关信息、图片、视频上传网络。
特此公告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