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2-061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14 |
文号 | 浏览量 |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2022年中考在即,为给全乡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考期间,在耈街民族中学考点及考点周边范围内严格禁止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一切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特别是中考期间,要自觉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源,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二、凡是考点及考生住宿周边的建筑施工、机动车修理、木材加工、电焊等排放噪声的单位,严禁在12:00至14:30,21:00至次日6:00时段进行施工。
三、餐饮业及各类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限时控制音量,昼间(6:00至22:00)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22:00至次日6:00)不得超过50分贝。
四、中考期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考点及考生住宿周边使用广播、喇叭等有噪声的设施设备进行商业宣传,干扰考场环境。
五、考试期间(6月16日至6月20日)晚22:00时—次日8:00时,在考生居住地周边环境暂停一切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六、考试期间在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实行全天禁噪,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严禁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及考试。
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八、请各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将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执法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阻碍执法公务的,依法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并进行曝光。
投诉举报电话:0875-7814208、0875-7814209。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