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2-0118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启用耈街乡集镇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暨严格查处耈街乡集镇违法停车的公告
为保持道路交通顺畅,保障耈街乡集镇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2年1月25日00:00时起,启用耈街乡集镇4处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视频监控自动抓拍,采集录入系统依法予以处理;视频监控抓拍设备覆盖以外的集镇路段,将由人工采集录入系统进行依法处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监控抓拍路段、时间
序号 |
点位名称 |
监控抓拍地点 |
抓拍时间 |
1 |
乡政府门口 |
电信所门口至马波家具专卖广场门口 |
视频监控24h监控 抓拍 |
2 |
原国税所门口 |
农贸市场上入口至刘氏建材门口 |
视频监控24h监控 抓拍 |
3 |
三叉路口 |
南至农贸市场上入口;东至耈街民族中学后大门;北至财政所门口。 |
视频监控24h监控 抓拍 |
4 |
耈街乡卫生院门口 |
太阳雨太阳能店门口至景瑞美容养生会所 |
视频监控24h监控 抓拍 |
耈街乡集镇路段(南至耈街厂岔路口;东至中瑞加油站;北至农贸市场下路口)除上述视频监控抓拍路段外,其余路段将由耈街派出所交警中队和沧江交警中队巡逻管控,依法查处违规停放车辆。
二、违法停车抓拍规定
1、启用时间:2022年1月24日00:00时起。
2、违法停车抓拍采集巡逻查处时间:24小时全天。
3、耈街乡路段,机动车临时上下人时间不得超过180秒,且临时上下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要做到即停即走,不得候客、揽客,机动车违法停车超过180秒的,将视为违规停放车辆,将依法查处。
三、交通违法行为的采集处罚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代码1344)记3分,处罚150元的罚款。
四、机动车停放位置
1、耈街乡集镇内划定的停车位或停车场。
2、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五、停车要求:实线内停车,不得压线;停车入位;不得逆向停车;所停车辆与停车位允许停放车型相符(例如小型车辆车位停放摩托车、摩托车位停放小型车等均属违反禁令标志。)
昌宁县公安局耈街派出所交通警察中队
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沧江中队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