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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3030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3-01
文号 耈发〔2023〕14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中共耈街彝族苗族乡委员会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耈街乡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耈街彝族苗族乡委员会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耈街乡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耈各单位:

《耈街乡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耈街彝族苗族乡委员会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耈街乡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着力补齐昌宁法治宣传工作短板弱项,着力提升基层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耈街,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23〕23号)精神,结合耈街社会治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平安耈街建设工作要求,针对耈街乡法治宣传工作地域广、起点低、条件差等实际,紧盯问题短板,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创新方式,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普得好”工作思路,将专项普法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与山区全域社会治理耈街样板建设结合起来,与“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与人民群众多样化法治需求结合起来,与强化党纪党规学习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开展精准务实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做到既强化乡直(驻耈)各部门、各村(社区)责任意识,又增强人民群众敬畏法律、尊重生命意识,推动全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营造,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实现全乡经济高质量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耈街、和美耈街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把普法过程转化为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

——坚持综合推进,条块结合。条上按照省、市、县分片包干的工作模式,把上级的法治资源整合到乡级主战场上来后,结合耈街5家政法单位分片包干,再下沉至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合力推动专项普法工作。块上突出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专项普法贯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命案防范治理、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坚持需求导向,齐抓共管。突出重点,有效整合法治资源力量,结合人民群众对法治多样化需求,分类施策,运用以案释法、以理释法、以纪释法、以法释法、以案普法等多种手段;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结合春节、农闲农忙等节庆节令,充分运用“火塘会”“院坝会”“保山市域社会治理智慧平台”“微信”“抖音”等多种形式;针对人民群众法律文化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做到“因人普法”“因事普法”“分散讲法”“点穴普法”等,以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多元素开展普法,提高普法的实效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用1年的时间,通过推动落实“八三五四”(八大攻坚战、“三大基础”“五大行业领域普法覆盖工程”“四类重点地区专项普法治理”)工作措施,实现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专项普法全面覆盖,基层普法短板弱项全面补齐,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形成,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公民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显著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到2023年底,实现“6降2升”:全乡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重点群体违法犯罪率同比下降,信访总量同比下降,突出矛盾纠纷总量下降,全乡命案发案数、发案率同比下降或不发生;法治建设满意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同比上升,均达97%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用1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3月)。制定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全乡动员部署会议,建立普法人才库,组建工作专班,推动乡直各部门、各村(社区)、各驻耈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研判,对“三类重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乡综治办对“三类重点”要建立档案,列出普法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普法强基·平安春节”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项目化推进专项普法落实。

第二阶段,精准实施阶段(4—11月)。乡直各部门、各村(社区)、各驻耈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分级分类研究措施,分项分层开展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乡直各部门、各村(社区)、各驻耈单位认真梳理查找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在法治宣传、德治教化、以及纪律约束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落实“三类重点”普法“规定动作”不走样,并因地制宜创新“自选动作”,深入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同时,结合偏远山区实际,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2月)。对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缺补漏,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推动建立一批行之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全乡专项普法取得新成效。同时,完善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方式,探索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全体村民开展满意度调查,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专项普法中的考评权重,确保普法工作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回应群众关切。

五、行动要求

(一)聚焦“向谁普”,推进“三个全覆盖”

1.打好重点群体普法“八大攻坚战”

将全乡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高、命案高发多发或发生恶性命案地区,外出务工人员多、矛盾纠纷多发地、信访问题突出的农村地区、中小学校、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确定为重点普法区域。把企业、餐饮夜市、KTV、中小旅店、校园、车站、集贸市场(山街子)等确定为重点普法场所。聚焦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农村青壮年、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农村“三留守”人员、中小学师生及不良行为青少年,琐事口角、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矛盾突出双方当事人,以及涉法涉诉的缠访闹访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社会治安重点人员等特殊群体重点对象,打好“八大攻坚战”,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普法工作。

(1)打好农村青壮年普法攻坚战。对初中文化程度以下、法律意识淡漠的农村青壮年、无业人员、农村未婚大龄青年等,结合“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突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人身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法治宣讲、警示教育活动。对其所在家庭及本人100%发放守法提醒告知书。运用行前教育、入职培训等方式,开展“关注农民工·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11村(社区)、组织办、项目办、社会事务办、妇联、文广中心、卫生院、农业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市管所、法庭、江边林区派出所)

(2)打好和谐邻里普法攻坚战。用好“一兵两员三队”,对矛盾突出的琐事口角、邻里关系、经济纠纷、土地林地纠纷双方当事人,要根据矛盾程度、化解难度等,在做好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的同时,通过日常走访、网格巡查、入户上门等形式,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常跟进”。围绕刑法关于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民法典关于物权、人身权益保护、继承、追究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重点突出尊重法律、敬畏生命、遇事找法等内容,将普法融于矛盾调处之中;对其中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由派出所负责,逐一见面,提醒警示,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11村(社区)、派出所、司法所、农业中心、林业中心、江边林区派出所)

(3)打好和睦家庭普法攻坚战。对婚恋家庭矛盾突出人员,要依托乡综治中心,通过“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等方式,及时摸排婚姻家庭纠纷情况并开展评估,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建立重点学法档案,开展“一户一策”“一对一”送法上门普法教育,高风险家庭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风险家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低风险家庭每年至少开展2次。统筹妇联、法庭、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等力量,在关系调适、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工作中,结合《刑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开展案例式针对性普法,阐明违法犯罪的利害关系及法律后果,避免婚恋家庭矛盾激化升级。(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11村(社区)、妇联、社会事务办、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法庭)

(4)打好护航务工普法攻坚战。对流动人口、外出务工人员,要压实劳务输出地和用工方的普法责任,运用行前教育、入职培训等方式,开展“关注农民工,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道德伦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讲好行前法治教育第一课。劳务输出地党委、政府要紧扣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返乡高峰及婚丧嫁娶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敦亲睦邻、移风易俗、遇事找法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11村(社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法庭)

(5)打好法治校园普法攻坚战。对辖区内中小学师生及不良行为青少年,要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运用校园广播、法治课堂、主题班会等形式,重点开展防范欺凌、性侵、拐卖,电信诈骗、校园贷以及珍爱生命、防范安全风险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围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介入、干预、法治教育等措施,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双下降”。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法治教育、不少于1次“家长法治课堂”。运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现场讲解与网络教育相结合,开展“以案释法”。对中小学教职员工,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刑法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等内容,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法治教育。(牵头单位:中心学校;责任单位:11村(社区)、社会事务办、团委、妇联、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江边林区派出所)

(6)打好民族团结普法攻坚战。对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要结合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提升少数民族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工程和“少数民族地区三年发展规划”,统筹好“省市普法骨干+县乡普法骨干+少数民族干部力量”模式,创新方式,强宣传,树新风,弘扬发展地方民族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摈弃陈规陋习,引导村民走上现代文明生活,为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奠定基础。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制定符合当地的村规民约、寨规组约等,引导群众向上向善、遵纪守法,文明和谐、移风易俗,通过树立榜样,让群众学有榜样、行有示范,且相互监督。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群众自治,形成群众、群团和社会共建互融、协同推进。要结合少数民族地区能突出违法犯罪问题,组织开展“双语普法”。(牵头单位:创民办;责任单位:11村(社区)、社会事务办、文广中心、妇联、派出所、司法所、江边林区派出所)

(7)打好特殊群体普法攻坚战。聚焦涉法涉诉的缠访闹访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社会治安重点人员等特殊群体重点人员,落实属地管辖责任,细致排查,深入掌握涉法涉诉的缠访闹访人员、社会治安重点人员,列出人员清单,掌握生活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用集中宣传、面对面普法、发送法律提醒等多种形式,丰富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两类人员”监督管理,全面了解掌握两类人员的家庭、生活、工作情况以及思想动态,对因家庭关系相处不融洽、工作事业发展不顺心的人员进行心理疏导、谈心交流和生活帮扶,及时发现解决各类隐患问题。充分运用月集中、月汇报、月分析、月入户、季考核等管理制度,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矫人员的不同特点,犯罪类型、风险等级和分类管理情况进行分类教育,分类普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智慧矫正”信息化核查手段,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人脸识别+手机定位”,不断强化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司法行政+社会力量”监督作用。加强刑释解矫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刑释解矫人员教育帮扶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严防“两类人员”重新犯罪。(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11村(社区)、派出所、司法所、江边林区派出所)

(8)打好“三留守”人员普法攻坚战。聚焦农村“三留守”人员,充分发挥组织办、团委、妇联等部门作用,开展“传承中华美德,法护夕阳红”主题宣传活动,主要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防范老年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开展“传承家庭美德,法护巾帼”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关心祖国未来,关注青少年成长,法护健康”主题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民法典、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不断丰富农村“三留守”人员法律常识,全面提升农村“三留守”人员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牵头单位:乡组织办;责任单位:11村(社区)、社会事务办、妇联、团委、派出所、司法所)

2.强化“四类重点地区专项普法治理”

(1)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普法治理。全面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对重点地区采取集中宣讲、定期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逐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办理侵犯人身和财产权利类案件以及治安调解等工作中,在讯(询)问、处罚告知等执法环节主动宣讲法律,提高当事人法治意识。加强“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把辖区发生的“民转刑”“刑转命”典型案例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素材,警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11村(社区)、综治办、司法所)

(2)重点农贸市场专项普法治理。全面梳理排查全乡农贸市场,建立普法宣传任务清单,整合现有资源力量,做到普法宣传见海报、见标语。用好市场“大喇叭”等载体,采取向群众讲案例、讲法律条文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11村(社区)、派出所、司法所)

(3)出租房专项普法治理。将普法工作融入社区警务工作,由社区民警负责,充分发挥辖区情况熟、群众工作能力强等优势,将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给群众。结合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精准推进送法上门、普法入户,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苗头隐患,预警突出矛盾风险,引导和帮助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11村(社区)、司法所)

(4)重点商场超市专项普法治理。组建普法小分队,开展法律进商场超市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商场大屏、广播等载体,提高商场及其周边居民的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促进商场优化治理。(牵头单位:市管所;责任单位:11村(社区)、安监站)

(二)聚焦治理融合,夯实“三大基础”

按照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三下降一扭转”(刑事发案率、信访总量、矛盾纠纷同比明显下降,扭转恶性命案高发多发的态势)的目标要求,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基层存在各类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做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四项“配套工程”,打好专项普法和社会治理融合的“组合拳”。

1.“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乡直各部门、各村(社区)、各驻耈单位要按照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现代化”要求,“软硬兼施”推动工作。软件上,在大党建的引领下和各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推进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多中心合一”,并以综治中心为载体,依托保山市域社会治理智慧平台,重新规范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做到统一受理、分流、调解、督办和反馈,实现矛盾联调、服务联动、平安联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管理常态化、精准化,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2.命案防控三年攻坚。乡直各部门、各村(社区)、各驻耈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抓实命案防控三年攻坚。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盯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以及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往来等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人群,加强研判预警,做到对异常苗头早发现、早预警、早管控,严防漏管失控、酿成事端。加强命案综合治理。健全危爆物品、剧毒物质、杀伤性工具等流向管控和实名登记制度,加强社会面、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治安巡逻和定点执勤,提高见警率,切实构建“震慑强力、处置快速、救助及时、抓捕准确”的工作格局。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约谈、挂牌警示等工作机制,对发生死亡恶性命案一律挂牌督办,加大惩处警戒力度。推动治保会、调委会、巡防队、志愿服务队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发动基层组织和群众参与到命案防范工作中,增强社会面防控密度和力度。

3.源头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昌宁实践,不断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乡镇矛盾解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确保政法及有关单位与基层党组织、社会力量协同发力,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接受、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整合维稳情报信息资源,突出劳动社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涉众、退役人员、涉访等重点群体,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化落实。完善定期排查、情况报告、分析研判等制度,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坚决扭转信访量上升的势头,推动全县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三)聚焦“谁来普”,整合普法骨干力量

1.建立乡村两级普法工作队。针对基层普法队伍薄弱的实际,由乡综治办牵头,配合普法宣传队,巡回到11个村(社区)开展普法。按照乡级领导挂钩村(社区)的方式,依托耈街5家政法单位成立1个总队5个专项普法工作队,深入11个村(社区)每月开展1次的专项普法工作督导、人员培训和重点地区、重点对象普法等工作。(责任单位:综治办、11村(社区);配合单位:乡直各部门、各驻耈单位)

2.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派出所要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并根据本地实际,在农村地区、治安乱点开展违禁物品销毁、赃款赃物集中发还、典型案件通报等工作,把普法活动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司法所要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在公共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中,采用“服务+普法”“调解+普法”的工作模式,实现法律服务、矛盾调解普法率100%。积极发挥“一村一律师、法律顾问”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列出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普法责任,推动责任部门自觉履行普法职责,完成普法任务。(责任单位:综治办、11村(社区);配合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江边林区派出所、乡级行政执法单位)

3.建设常驻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加大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法律培训力度,以“明白人+责任心”做好法律服务,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破解农村普法难题,年内确保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1名以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年内,分层次、全覆盖、针对性的对相关群体组织集中法治培训。乡组织办、乡综治办负责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培训;司法所负责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司法所人员培训;乡综治办负责各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责任单位:综治办、11村(社区);配合单位:组织办、社会事务办、项目办、司法所、农业中心、乡级行政执法单位)

4.充分发挥普法责任单位力量。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履行好部门普法职责。各普法责任单位要结合各部门工作重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年内开展不少于4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进企业等有针对性、有规模的普法活动,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将相关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责任单位:综治办、11村(社区);配合单位:乡级各有关单位)

5.充分发挥挂联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力量。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全乡挂联单位以及驻村工作队至少4次对挂联、所驻的村(社区)入户开展法律知识宣讲,组织法治调研、法治恳谈、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活动,对入户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11村(社区);配合单位:组织办、乡级各有关单位)

6.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及普法志愿者队伍力量。乡文明办、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单位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讲、纠纷调处等普法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党员干部到村(社区)重点加大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活动。积极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参加普法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团委、工会、妇联、11村(社区);配合单位:乡级各有关单位)

(四)聚焦“普什么”,推出法治宣传系列产品

1.录制一系列宣讲课件。围绕宣传队重点宣传内容,邀请普法人才库权威专家,聚焦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统一录制《耈街“法治进乡村”专题讲座》《耈街乡“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耈街乡交通安全专题讲座》,《耈街乡“青少年保护法”专题讲座》由“普法指导员”、村组干部、驻村队员等适时组织群众集中播放观看,确保人员全覆盖。(责任单位:综治办、宣传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江边林区派出所、各行政执法单位)

2.开展一轮“法律惠民送法下乡”文艺巡演。积极动员文艺创作者和爱好者、基层法治人才,以群众身边人、身边事为切入点,将文艺与案例相贯通,把经典法治案例编入文艺作品。鼓励和支持各地深入挖掘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戏剧、歌舞文化资源,推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打造一台高水平“送法下乡”文艺节目到乡村巡回演出。(责任单位:宣传办、文广中心、11村(社区);配合单位:乡级各有关单位)

(五)聚焦“普得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1.健全普法责任落实机制。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乡主抓、村(社区)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委对专项普法工作的领导。乡级要加强督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对命案多发高发、治安问题突出的村(社区)重点攻坚。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调度资源力量,具体组织实施。切实增强普法主阵地意识,发挥普法工作基础性作用,运用网格化服务管理等手段,锁定重点普法对象,细化台账数据,确保精准发力。村(社区)要发动广大党员和驻村干部积极参与基层普法工作,确保各项普法任务落到实处。各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责任单位:综治办、11村(社区);配合单位:乡级各有关单位)

2.健全法治宣传发动机制。构建立体化全方位普法宣传矩阵,迅速在全县掀起普法工作宣传热潮。乡宣传平台载体要第一时间开设专题(专栏),开展全媒体普法宣传。统筹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公共场所、乡村大喇叭等阵地,及短信、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文艺宣传队伍作用,把法治宣传融入日常文艺演出,营造普法宣传工作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宣传办、综治办、11村(社区);配合单位:乡级各有关单位)

3.健全普法工作与基层治理融合发展机制。发挥乡、村两级综治中心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普法工作嵌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命案防控攻坚、学生安全突出问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家庭安全风险评估等专项工作,贯穿化解纠纷、排查隐患、信访接待、接处警、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等工作全过程,实现普法与调处化解、疏导稳控一体化推进。推动普法教育进网格,建立本地重点普法对象数据库,动态耈新,及时推送共享,提升普法实效性。发挥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作用,运用议事会、理事会、听证会等形式,开展以案说法、释法明理等法治交流活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乡社会事务办、村(社区)进一步指导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注重把维护公共秩序、引导民风民俗、规范日常行为、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犯罪可耻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发挥其规范引导调节作用,将基层治理“软约束”变为“硬抓手”。深化“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保山市域社会治理智慧系统”运用,加快实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责任单位:综治办、11村(社区);配合单位:乡级各政法单位、社会事务办、项目办、农业中心)

4.健全普法工作综合保障机制。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要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加强监管,确保使用效益。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力量,杜绝“一人一所”现象。(责任单位:党政办;配合单位:财政所、综治办)

附件:1.耈街乡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耈街乡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分

片包干情况表》

附件1

耈街乡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经研究,决定成立耈街乡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锦 乡党委书记

施棋方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 哲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李 玮 乡党委副书记

陈光旭 乡党委副书记

李佳鹏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金成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袁丽萍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玲君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继敏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宁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禹国文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 崤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杨 进 乡党政办负责人

杨 雨 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熊润兴 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赵露璐 乡司法所所长

胡鹏辉 耈街法庭负责人

字东平 江边林区派出所所长

朱 玲 沧江交警中队队长

赵学强 团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商 智 挖沙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丁维文 水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治鹏 耈街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中杨 金马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茶继典 打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仙官 土皮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左树仁 阿水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左世军 栗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吴 春 新厂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茶建虎 阿干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由杨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普法工作组,各普法工作组要结合各村(社区)工作重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年内开展不少于4次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并针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有规模的普法活动,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第一普法工作组

牵头单位:耈街派出所

负责村(社区):团山村、耈街社区、土皮太村

第二普法工作组

牵头单位:耈街司法所

负责村(社区):挖沙村、打平村

第三普法工作组

牵头单位:耈街法庭

负责村(社区):金马村、栗木村、阿水村

第四普法工作组

牵头单位:沧江交警中队

负责村(社区):水炉村、新厂村

第五普法工作组

牵头单位:江边林区派出所

负责村(社区):阿干村

附件2

耈街乡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工作分片包干情况表

序号

分片情况

责任领导

责任干部

牵头单位

备注

1

团山村

李玲君

赵仕新、张应雷、普 冉

耈街派出所


2

挖沙村

孙继敏

杨 薇、杨会墉

耈街司法所


3

水炉村

袁丽萍

王维君、徐玉梅

沧江交警中队


4

耈街社区

张 哲

刘国荣、杨晓兴、李姝颖

耈街派出所


5

金马村

王金成

李光鹏、李剑波、张映怀

耈街法庭


6

打平村

李 玮

赵同元、汉雪丽、张雨志

耈街司法所


7

土皮太村

罗 崤

刘添水、赵兴兰、杨 雨

耈街派出所


8

阿水村

李佳鹏

沈宗照、马旭东

耈街法庭


9

栗木村

禹国文

段开荣、赵 垒

耈街法庭


10

新厂村

杨宁民

毕月源、刘金孟、熊润兴

沧江交警中队


11

阿干村

陈光旭

王是深、毕永安

江边林区派出所


(此页无正文)

耈街彝族苗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