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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1-0715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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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耈街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共耈街彝族苗族乡委员会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耈街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耈各单位:

现将《耈街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耈街彝族苗族乡委员会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耈街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昌宁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及上级文件精神和技术方案等,为切实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特制定此预案。

一、应急目标任务

为做好我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处置范围

本案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响应级别

(一)乡内发现与乡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时,经乡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在涉及村(社区)启动四级响应。

(二)乡内发现与乡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时,经乡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在涉及村(社区)启动三级响应。

(三)乡内发现1例疑似病例时,经县级挂钩领导及乡疫情应急指挥长批准,在全乡启动二级响应。

(四)乡内发现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同时发现2例及以上疑似病例时,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级挂钩领导批准,在全乡启动一级响应。

四、应急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应对,广泛参与。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工作,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四)科学防控,高效处置。加强医疗队伍体系和技术保障能力建设。遵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疫情防控处置规律,制定科学的处置方案,不断提升处置水平。

五、应急响应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成立耈街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指挥部。

指挥 长:王国相 乡党委书记

施棋方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杨宁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杨光建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龚毅明乡党委副书记

高兴道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金成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施宁艳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李城龙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袁丽萍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光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李玲君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于喜明乡党政办负责人

字延王耈街中心卫生院院长

左纳黎乡财政所所长

苏红洲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维君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李先德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茶再荣乡水务站站长

赵春良耈街民族中学校长

刘国栋耈街中心完小校长

辉树光耈街烟叶工作站站长

张小燕耈街邮政所负责人

段剑宇耈街电信所负责人

熊守良昌宁农商行耈街支行行长

张志垒耈街供电所所长

马剑 沧江交警中队队长

曾新华耈街法庭庭长

赵露璐耈街司法所所长

字东平林区派出所所长

谷雨 弯弓桥卡站站长

杨文良江边国营林场场长

尹绍仁耈街自然资源所所长

普映彬耈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鲁中军耈街税务分局局长

赵学强团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商智 挖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国成水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中杨金马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茶继典打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德坤土皮太村党总支书记

左树仁阿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左世军栗木村党总支书记

吴春 新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茶建虎阿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杨宁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字延王同志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全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必要时集中办公。

(一)四级响应

四级响应由挂村领导为处突指挥长,总支书记为处突副指挥长,下设接触范围调查组、隔离措施执行组、交通管控组、综合保障组。

1.接触范围调查组。由1名挂村民警、1名村(社区)干部,2-3名村大员、工作队员、乡级下沉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调查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发生接触后的行动轨迹和二次密切接触人员,形成轨迹分析记录和二次密切接触人员名单。

2.隔离措施执行组。由1名以上村四职,4名以上村大员、工作队员、乡级下沉工作人员,2名医务工作者组成。负责对疑似病例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观察,视确诊进程对二次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对与疑似病例接触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必要时开展接触范围内全员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及集中隔离场所设置醒目标识,开展现场消毒,对隔离人员签定承诺书、送达告知书,落实隔离监管措施。

3.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民警及村(社区)党员、志愿者组成,负责对发生疫情的所有路口进行交通管控,对进出人员做好监测。

4.综合保障组。由1名村四职及若干名其他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后勤保障、物资保障和现场消毒、集中隔离人员餐食准备等工作。

(二)三级响应

三级响应由乡应急指挥部一名副指挥长为处突指挥长,挂村领导、总支书记为处突副指挥长,下设接触范围调查组、隔离措施执行组、综合保障组。

1.接触范围调查组。由挂村领导,一名挂村民警、1名以上村四职,2-3名村大员、工作队员、乡级下沉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调查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发生接触后的行动轨迹和二次密切接触人员、有行动交集人员,形成轨迹分析记录和密切接触人员名单、有活动交集人员名单。

2.隔离措施执行组。由2名以上民警、村(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工作队员、乡级下沉工作人员,卫生院6名以上医生(视情况而定)组成。负责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其二次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有活动交集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观察。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及接触范围调查组排查到的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必要时将接触者转运至上级医院,并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及集中隔离场所设置醒目标识,开展现场消毒,对隔离人员签定承诺书、送达告知书,落实隔离监管措施。

3.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民警及村(社区)党员、志愿者组成,负责对发生疫情的所有路口进行交通管控,对进出人员做好监测。必要时封闭所有道路。

4.综合保障组。由1名村四职及若干名其他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后勤保障、物资保障和现场消毒、集中隔离人员餐食准备等工作。

(三)二级响应

启动二级响应时,在涉及村(社区)现场设处突指挥部,由乡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为处突指挥部指挥长,乡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为处突指挥部副指挥长,各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组负责领导、涉及村四职为成员。下设信息工作组、接触范围排查组、隔离措施执行组、交通管控组、现场消毒组、后勤保障组。

1.处突指挥部。由乡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任指挥长,乡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人员为成员,组成处突指挥部。处突指挥部是统筹指挥处置突发情况的前沿临时机构,负责事态分析研判、作出科学决策、现场统筹指挥、对上汇报、横向对接工作。

2.信息工作组。由施宁艳同志任组长,乡党政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副主任为成员。负责处突工作各种汇报材料的收集、撰写和上报,对外信息发布、宣传和公开,及时管控社会舆论。

3.接触范围排查组。由各挂村领导任组长,综合组1名干部、2名以上民警、1名村(社区)四职干部、卫生院1名医生组成。在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或配合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对疑似病例近14天的行动轨迹、直接或间接接触人员进行调查,快速形成行动轨迹记录和接触人员名单,第一时间报告处突指挥部。

4.隔离措施执行组。由杨宁民同志任组长,李光灿同志、李城龙同志为副组长,视疫情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卫生院医生、派出所民警、乡级干部职工、村四职及大员、驻村干部、民兵、党员组成。在县级医疗机构的帮助下,将确诊病例第一时间进行转送,对密切接触者及接触范围调查组排查到的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在辖区内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负责根据处突指挥部提供的隔离范围,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对居家隔离及集中隔离场所设置醒目标识,对隔离人员签定承诺书、送达告知书,落实隔离监管措施。

5.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民警及村(社区)党员、志愿者组成,负责对发生疫情的所有路口进行交通管控,对进出人员做好监测。必要时封闭所有道路。

6.现场消毒组。由卫生院一名副院长为组长,村医和若干驻村干部、群众组成。负责对疫情影响范围及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场所开展全面消毒,消毒药品由卫生院提供、器具由各村(社区)准备。

7.后勤保障组。由王金成同志任组长,李剑波、张敬、段德军等同志为成员,结合村四职1名干部及若干名厨师组成。负责车辆调配、物资保障、伙食准备等各项保障工作。

(四)一级响应

启动一级响应时,在涉及村(社区)现场设处突指挥部,由县级挂钩领导为处突指挥部指挥长,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为处突指挥部副指挥长,各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组负责领导、涉及村四职为成员。下设信息工作组、接触范围排查组、隔离措施执行组、交通管控组、现场消毒组、后勤保障组。

1.处突指挥部。由县级挂钩领导为处突指挥部指挥长,乡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人员为成员,组成处突指挥部。处突指挥部是统筹指挥处置突发情况的前沿临时机构,负责事态分析研判、作出科学决策、现场统筹指挥、对上汇报、横向对接工作。

2.信息工作组。由施宁艳同志任组长,乡党政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副主任为成员。负责处突工作各种汇报材料的收集、撰写和上报,对外信息发布、宣传和公开,及时管控社会舆论。

3.接触范围排查组。由各挂村领导任组长,综合组1名干部、6名以上民警、4名村(社区)四职干部、卫生院4名医生组成。在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或配合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对疑似病例近14天的行动轨迹、直接或间接接触人员进行调查,快速形成行动轨迹记录和接触人员名单,第一时间报告处突指挥部。

4.隔离措施执行组。隔离措施组下设3个小组,分别为医疗救治组、隔离观察组、转运组。杨宁民同志任组长,李光灿同志、李城龙同志为副组长,视疫情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卫生院医生、派出所民警、乡级干部职工、村四职及大员、驻村干部、民兵、党员组成,必要时向上级汇报申请支援。医疗救治组负责对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人员,密切接触者及接触范围排查到的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在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协助下,在辖区内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体温测量等工作,发现疑似病例立刻向处突组汇报并将相关人员转运至县级医疗机构。转运组配合县级指挥部对疑似病例确证病例进行转运工作。、隔离观察组负责根据处突指挥部提供的隔离范围,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对居家隔离及集中隔离场所设置醒目标识,对隔离人员签定承诺书、送达告知书,引导解释及落实隔离监管措施。

5.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民警及村(社区)党员、志愿者组成,负责对发生疫情的所有路口进行交通管控,封闭所有道路,禁止除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出,并做好维稳及引导工作。

6.现场消毒组。由卫生院一名副院长为组长,村医和若干驻村干部、群众组成。负责对疫情影响范围及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场所开展全面消毒,消毒药品由卫生院提供、器具由各村(社区)准备。

7.后勤保障组。由乡村干部、厨师等组成。负责车辆调配、物资保障、伙食准备等各项保障工作。

六、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建立统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

(二)预警

乡卫生院根据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监测结果和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做出预警。

(三)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四)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1)耈街乡人民政府;

(2)耈街中心卫生院;

(3)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学校等。

2.责任报告人

履行职务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

3.报告时限和程序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乡疫情防控组报告。

(2)接到报告的疫情防控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报告内容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需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2)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3)经调查确认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规定执行。

七、善后处置

(一)恢复生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取消限制性措施,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的秩序。

(二)后期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三)责任追究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耈街乡党委、政府组织制定,后期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耈街彝族苗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