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0-0915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
文号 | 浏览量 |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农村公益性公墓运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耈各单位:
为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运行管理,有力助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运行管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昌办发〔2018〕70号)等文件规定,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愿望为出发点,严格执行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及运行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坚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主体明确、收费合理、管理规范、运行安全的管理机制,切实体现“公益”属性。
二、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公墓管理责任,规范公益性公墓运行管理,有效助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国相 乡党委书记
谢 斌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杨光建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乡人大主席
李城龙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龚毅明 乡党委副书记
高兴道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段向军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徐文凯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施宁艳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乡人大副主席
缪 竹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光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李玲君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耈街社区党总支书记
左纳黎 乡财政所所长
苏红洲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先德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维君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张 敬 乡民政办工作人员
张雨志 乡民政办工作人员
赵学强 团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商 智 挖沙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国成 水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正仁 金马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茶继典 打平村党总支书记
李德坤 土皮太村党总支书记
左树仁 阿水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左世军 栗木村党总支书记
吴 春 新厂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茶建虎 阿干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民政办,由李城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敬、张雨志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公益性公墓运行管理日常事务。
三、管理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服务性、公益性、因地制宜和群众民主参与协商等原则。
四、管理范围
耈街彝族苗族乡旺香台中心公墓。
五、运营模式
(一)运行管理模式
耈街彝族苗族乡旺香台中心公墓的运行管理,采用非盈利机构运行管理模式。根据有关规定向县民政局申请,组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公益性公墓管理理事会,具体负责对公益性公墓运行管理,制定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确保公益性公墓及时投入使用、发挥社会效益。
(二)公墓分区划定
耈街乡旺香台中心公墓划分为A、B、C三个安葬区,A区为可挑选区,B区为不可挑选区,C区为特殊安葬区,墓穴价格根据分区划定不同定价不同。
(三)公墓墓穴价格
1. A区:公墓A区为可挑选区,正常亡故入葬人员或年满60周岁预订人员,均按5880元/穴的标准收费,其他人员(即财政供养人员及非昌宁户籍人员)按11760元/穴的标准收费,售完即止。
2. B区:墓穴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挑选,按2880元/穴的标准收费;其他人员(即财政供养人员及非昌宁户籍人员)按5760元/穴的标准收费,售完即止。
3. C区为特殊安葬区,非正常死亡人员实行集中安葬,安葬方法及价格参照B区执行。
4. 原老坟等其他公益项目迁入的墓穴,免收10年管理维护费,特困人员亡故后免收管理维护费,其他进公墓安葬的人员免收5年管理维护费。第一批葬入公墓的期满后(即2025年)召开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一事一议”会议协商确定管理收费事宜。
5.因耈街彝族苗族乡旺香台公益性墓地建设于水炉村委会桂花树村民小组的荒山(瘠地),作为等价有偿的原则,耈街乡水炉村委会桂花树村民小组人员(包含耈街乡水炉村委会桂花树村民小组常住人口的配偶及子女)死亡火化后由水炉村委会出具证明,经公墓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可享受耈街乡旺香台公益性墓地墓穴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等价有偿范围为2018年4月竣工的耈街乡旺香台一期公益性墓地共计2100穴墓穴,补偿期限自2020年9月15日00:00时起至旺香台一期公益性墓地2100穴墓穴全部售完止。补偿标准为:
(1)公墓A区:水炉村委会桂花树村民小组年满60周岁的村民可提前在公墓A区挑选、预定墓穴。但提前挑选、预定A区墓穴的村民不享受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即每人均按5880元/穴的标准收费;正常亡故的村民,可在A区已预售范围外挑选墓穴入葬,享受每穴减免2880元的优惠政策,即每人均按3000元/穴的标准进行收费,此优惠政策售完即止。
(2)公墓B区:B区公墓按编号顺序入葬,不可挑选、预定,水炉村委会桂花树村民小组村民可享受每穴减免2880元的优惠政策,即免墓穴费安葬,此优惠政策售完即止。
(3)公墓C区:C区公墓为非正常死亡人员安葬区,按编号顺序入葬,不可挑选、预定,水炉村委会桂花树村民小组村民可享受每穴减免2880元的优惠政策,即免墓穴费安葬,此优惠政策售完即止。
(四)入葬人员范围
昌宁县户籍人员、外籍常住人员。
(五)资金管理使用
由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公益性公墓管理理事会统一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免税增值税发票进行收费,向丧属发放墓穴使用证明;按规定收取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墓穴的材料成本、人工劳务和维护费,由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公益性公墓管理理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协议负责管理使用,根据当年收费情况对公墓建设缺口资金进行“回补”。
六、相关要求
(一)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7〕291号)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运行管理由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公益性公墓管理理事会具体负责。
(二)规范日常管护。理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墓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墓区的日常管护和绿化美化等工作,根据公墓管理服务实际聘请管护人员,管理人员工资由理事会确定。公墓内墓碑样式必须统一,碑石费和碑文雕刻费由丧属承担。墓穴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挑选。除夫妻一方亡故后,健在的一方申请在已葬墓穴相连墓穴预留一穴的情况外。
(三)严把入葬条件。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死亡后提供骨灰安葬的公益性公共设施,除项目搬迁老坟墓和特殊群体经申请批准入葬缴纳双倍以上墓穴使用费外,其他人员不得葬入。
(四)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加大宣传引导教育力度,将政策对群众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政策知晓率不留死角,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