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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1-102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1-10-23
文号 耈政发〔2021〕7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关于印发《昌宁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耈街乡实施方案》的通知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耈街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耈单位:

现将《昌宁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耈街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昌宁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耈街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耈街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 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单位)创建工作文件的通知》(保农便签〔2021〕467 号)《昌宁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耈街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高质量建设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关键环节和全面实施“一二三”行动,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的有力抓手。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构建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耈街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

以耈街乡人民政府为主导,农业中心,市场监管所,财政所, 派出所,综治办,11个村(社区)协调配合,共同发力,切实提升耈街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统筹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共同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创建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中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 100%,“菜篮子” 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 98%以上,举报查处率、回复率达 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乡级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达7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成立由耈街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和九个村(社区)职责,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落实监管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耈街乡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责任单位:乡政府办公室、农业中心,市场监管所,综治办,11个村(社区))

(二)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全面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个体户、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严格抽检肉制品“瘦肉精”。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乡政府办公室、农业中心,市场监管所,综治办,11个村(社区))

(三)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经营规范,强化 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耈街乡内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销售点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责任单位:乡政府办公室、农业中心,市场监管所,综治办,11个村(社区))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行为。(责任单位:乡政府办公室、农业中心,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综治办,11个村(社区))

(五)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耈街乡农业中心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标准宣传培训、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完备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制定乡、村两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 40 小时。(责任单位:乡政府办公室、农业中心,市场监管所,综治办,11个村(社区))

五、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 年 9 月—9 月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册、户外大型广告宣传等载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制定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耈街乡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和工作经费,召开全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耈街乡工作动员会。

(二)开展创建第一阶段(2021 年 10 月—2021 年 10 月底)。乡级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协管员考核机制,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员。

(三)开展创建第二阶段(2021 年 10 月底—2022 年 05 月底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乡、村级管理人员和技术员检测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品一标”认证、组织化生产、品牌化 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完成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7200 个,并且抽检合格率达 98%以上。在耈街乡打造农药、兽药销售示范经营点各一个。对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四)自检自查阶段(2022 年 6 月底前)。各责任单对照创建方案和创建工作任务及分工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对创建工作全面总结,规范档案材料。乡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查漏补缺,总结创建工作,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2 年 7 月)。全面总结创建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申请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耈街乡成立由耈街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耈街乡人民政府常务副乡长任副组长,农业中心、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乡综治办、11个村(社区)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昌宁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耈街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耈街乡农业中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耈街乡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者和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多部门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作监管工作格局,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注重宣传总结。乡政府办公室、农业中心、市场监管所、综治办、11个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册、户外大型广告宣传等载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要求及创建成果,提高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争取公众的参与和支持,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乡政府办公室、农业中心、市场监管所、综治办、11个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形成合力,确保创建成功。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