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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1-012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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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落实

局领导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做到了 “四个落实”。即:分管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切实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具体实施的长效机制,为政府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明确政府网站平台与新媒体“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各栏目维护责任人,保证栏目定期更新。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发布、更新,注重信息发布质量,克服内容更新缓慢、有效信息发布不及时的问题,认真履行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网站和新媒体存在的问题。

(二)提质增效,执行规范有序

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面梳理司法行政系统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利用信息公开系统、政务公开栏,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年内昌宁县司法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建立完善昌宁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责任到人。年内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栏、“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建设。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确保司法局的重大事件、重要决策、重大政策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开。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条,其中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4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主要包括人事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制度、规划计划、政策文件、财政资金、行政权力、公共法律服务、其他等类别。2020年度公开指南1条,公开制度3条,公开组织机构1条,公开政策文件11条,财政资金6条,公开人事信息2条,公开权责清单1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4条,其他类别信息227条。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对社会关切度较高并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2020年,昌宁县司法局“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和转载法治文章145条,累计点击18633人次。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办理、反馈政府热线平台交办的诉求事项,未出现超时办件的情况,群众满意度达100%,截至目前,信息公开无相关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内容不够深入全面,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及时更新力度还不够。三是干部职工投稿积极性不高。四是公开信息的人员不稳定。五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清理政府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求各股室(处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昌宁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宁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