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40619-0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相关乡镇、县直部门: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4〕50号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批复》(昌政复〔2024〕7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137万元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137万元,安排项目11个,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按期完工;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公开、资料收集归档、资产移交管理工作。
附件:昌宁县2024年度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