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23122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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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县乡村振兴局于2023年12月初对昌宁县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昌宁县属滇西边境山区56个片区县和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国土面积388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7%,辖9镇4乡、79个村45个社区,有汉、回、苗、彝、布朗等8个世居民族,总人口35.25万人,农业人口占70.3%,少数民族人口占11.9%,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滇西边境山区片区县,扶贫开发任务艰巨。2014年,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012户88598人。2018年,昌宁实现贫困县脱贫摘帽;2019年末,全县6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累计退出贫困人口21955户88396人,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30.2%下降至0.07%。2020年6月底,剩余未脱贫人口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8月,昌宁县顺利通过脱贫攻坚国家普查,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全县扶贫成效考核连续四年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定为“好”,被表彰为“全省扶贫先进集体”。昌宁县产业种类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启动资金需求量大,实施小额信贷项目能有效解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资金情况
2023年1月,县财政局通过《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昌财政整合〔2023〕2号,下达资金共1300万元用于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为此项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打下夯实的基础。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进展情况
2023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满足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资金需求,按照“应贷尽贷”“应展尽展”“应续尽续”政策要求,申报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贷款1.01万元,申报贷款贴息1300万元。项目入库前严格进行项目审核和绩效审核,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政策,贷款对象和贴息对象100%瞄准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贴息资金公告公示率达100%,贷款资金100%用于产业发展。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按照“政策宣传、农户申请、村审推荐、乡镇审核、县级复审、银行审定”六步法办理流程,即:按照“政策宣传到户→农户提出申请→村级组织初审→乡镇及承贷银行审核并实地调查(乡镇具体负责农户政策准入条件审核,承贷银行具体负责贷款条件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复核审批→承贷银行审定并按相关信贷政策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发放贷款;严格按照《云南银保监局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的通知》(云银保监发〔2021〕6号)要求执行,5年过渡期内(2021-2025年)采取按季贴息方式继续给予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小额信贷全额贴息。各承贷银行结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贴息需求→县乡村振兴局收到贴息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对贴息数据进行审核校对→县财政局收到县乡村振兴局贴息需求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将贴息资金发放到户。
截止2023年12月1日,完成新增贷款投放11807万元,完成年初计划10100万元的116.9%,项目还对2018-2022年2.8亿元贷款进行贴息,截止11月,实际拨付贴息资金1300万元,贴息覆盖13个乡镇8124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完成全年计划贴息资金的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监控工作于2023年12月初进行,按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围绕项目绩效评价涉及到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对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绩效评价内容真实客观和绩效评价工作顺利推进。本次评价采取的是自我评价的方式,通过资料查阅、数据审核、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结果为优秀。我们认为资料和项目工作台账是充分的、适当的和真实的,评价结果实事求是、公正客观。
(一)数据审核统计
在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过程中,昌宁县严格按照“政策宣传、农户申请、村审推荐、乡镇审核、县级复审、银行审定”,并在完成放款后,按规定于每月底数据锁定后将贷款和还款等数据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小额信贷模块”,监测工作主要对录入数据、台账资料等进行再次审核和统计。
(二)入户调查
结合“三深入”、收入测算等入户工作,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政策知晓、申请贷款、获贷率、产业发展、收入、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分析群众政策知晓率、获贷率,贷款户产业发展、贷款促增收等情况。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总体目标预期完成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1日,完成新增贷款投放11807万元,完成年初计划10100万元的116.9%,项目还对2018-2022年2.8亿元贷款进行贴息,截止11月,实际拨付贴息资金1300万元,贴息覆盖13个乡镇8124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完成全年计划贴息资金的100%。
(二)各项目绩效指标进展分析和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为95%,达到年初设定值;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年度新增贷款总金额11807万元,完成年初设定值的116.9%;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还款率到99.6%,达到年初设定值;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按政策贴息1300万元,完成年初设定值的100%;贷款及时发放率为99%,达到年初设定值。
2.效益指标:促进贷款户户均增收4000元,达到年初设定值;受益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户数8124户,完成年初设定值的7615户的106.7%。
3.满意度指标: 受益农户满意度为95%,达到年初设定值。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项目实施管理的相关要求,继续组织实施好小额信贷项目,加强引导群众通过“融信服”平台申请小额信贷,使小额信贷发放更加方便快捷,解决我县发展产业资金投入不足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我县各项产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