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23061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昌宁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及昌宁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情况,现将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四批2131万元及不纳入整合财政衔接资金320万元分配计划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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