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9-0115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云厅字〔2016〕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昌宁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使用方案》(昌开组〔2018〕35号),结合项目资金实际支付情况,需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58万元资金指标调入农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附:昌宁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指标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