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1-012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翁堵镇在2020年度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加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均有所提高。结合全镇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报告。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01条、微信公众号公开235条。上报各类信息86条,其中国家级采用2 条,省级采用9条、市级采用22条、县级采用59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及数量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制度、计划总结、资金信息、政策解读、环境保护、重要事项公示、人大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办理、业务工作等类别。2020年度公开信息公开指南1条,组织机构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政策文件15条,权责清单1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条,六稳六保1条,行政执法1条,公开制度7条,计划总结2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28条,工作动态20条,重大项目建设1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1条,通知公告7条,其他相关事项10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翁堵镇专栏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栏、报纸杂志等载体进行公开。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
2020年翁堵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20年昌宁县翁堵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20年翁堵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不予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0 |
|
行政强制 |
7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294944.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部署落实有差距,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内容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编制格式不够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在紧贴群众需求方面的信息公开有差距,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解读还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公开信息目录,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四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