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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50808-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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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宁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闵行区对口支援昌宁县村企(村)结对帮扶项目事业计划并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的通知

13乡镇乡人民政府:

根据2025年闵行区与对口地区村企结对帮扶工作安排,结合《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报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现下达2025年闵行区对口支援昌宁县村企(村)结对帮扶项目事业计划,并就项目及资金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概况

计划实施2025年闵行区对口支援昌宁县村企(村)结对帮扶项目31个,安排项目资金155万元。其中,涉及村村结对项目1个5万元,村企结对项目30个15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附件“2025年闵行区与对口支援昌宁县村企(村)结对帮扶表”。

二、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4个月,即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建设程序。项目须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规范开展立项、招标、施工、验收等流程。严格落实环保、节能、土地等专项审批手续,确保合法合规。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

(二)强化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三)加强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前期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确保目标符合政策导向。中期做好动态监控与调整。后期严格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

(四)规范项目档案。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的建立,从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验收等环节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归档和利用工作。按照“一项一档”归档保存,做到有据可查,确保项目档案真实完整。

附件:2025年闵行区对口支援昌宁县村企(村)结对帮扶表

中共昌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宁县财政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