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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84-X/2023112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项目 发布日期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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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23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报告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以来,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昌宁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数据形成

依托乡镇、部门及县职业技术学校做好核查上报工作,拟定补助对象名单。一是在本地就读的学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职业技术学校具体负责核查上报在校生学籍信息,统一到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进行审核盖章,确定为拟定补助对象;二是在异地就读的学生,由各乡镇组织村民委员会,对脱贫户(含监察对象家庭)逐户进行排查,有在异地职业教育学校就读子女的,由家长与学生取得联系,以乡镇为单位组织申报,经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报相关部门审核盖章,通过后拟定为补助对象;三是参加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的在校生,由县职业技术学校和乡镇分别进行摸底,拟定为补助对象后以乡镇为单位组织申报,统一到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进行审核盖,确保不漏一人。

(二)严格执行政策

严格按照《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51号)的补助要求“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人/年。 按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分别申报发放,每学期分别补助2500元、2000元、1500元。参加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到东部就学的学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每学期补助,2500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335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51号)、及市乡村振兴局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昌宁县202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由《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昌财政整合【2023】2号、8号、11号,下达资金共90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为此项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打下夯实的基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通过“个人申报、村级初审、乡镇审查、县直部门审核、网上公示”等步骤,对申报材料进行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上报程序,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就读职业学校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通过审核,确定为补助对象,其中2022年秋季学期补助资金464.7万元(2101人),2023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442.4万元(2065人)。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金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规定,专账管理。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均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补助对象、补助资金内容等方面按要求进行公告公示。资金管理公开化、透明化,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9月26日,昌宁县“雨露计划”共补助4166人次,补助资金907万元全部兑付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对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受助对象家庭进行资助,促进农村受助对象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至少学会一项有用技能,受助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帮扶政策的认知度,提高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提高全社会对帮扶成效的公认度。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由于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补助范围,但因监测对象一月一调整,动态数据调整频繁,出现漏报补发现象;二是补助对象由于社保卡被冻结、社保卡姓名和现在使用姓名不一致等现象,补助不能及时支付。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督促补助对象“一卡通”信息的完善工作,积极对接社保、银行等部门完善相关信息,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兑付;二是加大县、乡、村三级宣传力度,挖掘典型事例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就读职校。尤其提高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的认识,做好最直接、最贴心的宣传和引导;三是通过上下互动、网络查询,加大符合“雨露计划”人员的查找力度,做到“雨露计划”补助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