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20-042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有关事项的 函》(沪合作办〔2020〕9号)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 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昌宁县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报请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批准 同意,现将我县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更戛乡米河村、大田坝镇清河村、耈街乡新厂村、珠街乡黑马村道路建设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模及补助资金
2020年我县计划实施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更戛乡米河村、大田坝镇清河村、耈街乡新厂村、珠街乡黑马村道路建设项目,安排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资金1000万元,项目覆盖4个乡(镇)4个行政村700户276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3户1083人。
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全部为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资金。
二、项目建设内容
更戛乡米河村道路建设项目4.1779公里;珠街乡黑马村道路建设项目4.0453公里;耈街乡新厂村道路建设项目5.3946公里,;大田坝镇清河村道路建设项目5.9149公里。项目路基宽为4.5米,路面宽3.5米,公路等级为农村公路基本级。路面结构为10㎝厚天然砂砾基层+18㎝厚普通水泥混凝土面层,路基开挖、铺筑路面,配套实施挡墙及边沟等附属工程。
三、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
四、项目及资金管理
1.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从严、从细、从实组织实施,严禁擅自调整变更项目。
2.你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坚持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3.你单位要加大资金使用绩效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公示公告制。
4.你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的建立,从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验收等环节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归档和利用工作,确保项目档案规范、完整。要按照“一项一档”归档保存,做到有据可查,确保项目档案真实完整反映项目的全貌。
附件: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更戛乡米河村、大田坝镇清河村、耈街乡新厂村、珠街乡黑马村道路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