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20-040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有关事项的 函》(沪合作办〔2020〕9号)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 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昌宁县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报请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批准 同意,现将我县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模及补助资金
2020年我县计划实施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5个,安排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资金1500万元,项目覆盖5个乡(镇)8个行政村3126户1092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60户2635人。
项目计划总投资1519. 32万元,其中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资金15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19. 32万元(详见规划 建设项目表)。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卡斯镇卡斯社区功能提升项目:硬化入户道路470米;建设水冲式卫生厕所73座;安装“中国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73套;建设安装道路安全防护栏200米;硬化自然村村内主干道600米;建畜禽粪便收集池30个;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50盏,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2.勐统镇勐统社区、小勐统社区、大河村功能提升项目:勐统社区硬化村组道路454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43盏,完善排水系统,配套挡墙、涵洞、安保等其他附属工程。小勐统社区实施村组道路建设5061米,配套建设挡墙、侧沟、涵洞等附属设施。大河村实施村组道路建设2911米,配套建设挡墙、侧沟、涵洞等附属设施。
3.湾甸乡下甸村功能提升项目:铺筑旧寨组内道路长800米,其中:铺筑0.2米厚C30混凝土路面长681米,宽5.8米,铺筑0.2米厚C30混凝土路面长119米,宽3米;铺筑0.2米厚C30混凝土路面相山组内道路长1000米,宽3米,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新建新城50平方米厕所一座;改建旧寨40平方米厕所一座;购置安装太阳能路灯153盏。
4.温泉镇温泉社区、新河村功能提升项目:改扩建村组道路建设3272.5米,配套建设挡墙、侧沟、涵洞等附属设施;新建日处理量为6吨的垃圾热解站1座,垃圾斗60个,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5.翁堵镇翁堵社区功能提升项目:铺筑水泥道路2332米(路基宽5.5米、4米、3.5米,路面宽4.5米、3米、2.5米)。配套建设挡墙、边沟浇筑、涵管等附属设施;架设污水管道1800米、污水井制安等配套设施;改造卫生厕72户;新建垃圾池10、采购垃圾斗35只;路灯安装20盏。
三、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
四、项目及资金管理
1.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从严、从细、从实组织实施,严禁擅自调整变更项目。
2.各乡镇要加强资金管理,坚持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3.各乡镇要加大资金使用绩效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公示公告制。
4.各乡镇要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的建立,从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验收等环节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归档和利用工作,确保项目档案规范、完整。要按照“一项一档”归档保存,做到有据可查,确保项目档案真实完整反映项目的全貌。
附件: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规划建设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