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9-0117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7-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扶贫办:
你办上报的《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上报昌宁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昌政贫办发〔2017〕61号)已收悉。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昌宁县2018年度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115万元,按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使用方向为脱贫攻坚补短板方向,并优先安排用于整乡推进、小额信贷贴息、贫困村巩固提升、雨露计划、安全住房、实用技术培训等精准扶贫项目。
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