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9-011501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再增加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8〕224号)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昌宁县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报请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蚕桑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模及补助资金
2018年我县计划实施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蚕桑产业发展项目3个,安排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再增加项目资金500万元,其中:漭水镇56.14万元,勐统镇248.08万元,更戛乡195.78万元,项目覆盖3个乡(镇)10个行政村68个村民小组873户372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6户1606人。
项目计划总投资563.56万元,其中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再增加项目资金500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苗木款63.56万元,每亩自筹200元。(详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
二、建设内容
漭水镇新建标准化桑园450亩,地蚕大棚1000平方米,小蚕共育室建设8座,种桑养蚕技术培训100人次。
勐统镇新建标准化桑园2050亩,地蚕大棚6000平方米,小蚕共育室建设11座,种桑养蚕技术培训250人次,病虫害统防统治样板1150亩。
更戛乡新建标准化桑园1800亩,地蚕大棚3000平方米,小蚕共育室建设3座,种桑养蚕技术培训150人次。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即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
县农业局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启动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严禁自行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附件: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蚕桑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建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