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9-0115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8-12-1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新增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8〕184号)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昌宁县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报请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翁堵镇明山村道路建设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模及补助资金
2018年我县计划实施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翁堵镇明山村道路建设项目1个,安排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175万元,项目涉及1个乡(镇)1个行政村6个村民小组478户1596人。
项目计划总投资175万元,全部为申请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详见规划建设项目表)。
二、建设内容
铺筑水泥路14条,长3098米,路基宽4米,路面宽3米,板面厚0.18米,铺筑水泥路面9294平方米,配套实施挡墙及边沟等附属工程。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即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
县交通局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启动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严禁自行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