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昌宁县脱贫攻坚实际,结合《昌宁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及全县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需求,现将2018年度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413.63万元(中央资金16479.33万元、省级资金3934.3万元)分配计划进行公示。
附件【昌开办【2018】14号分配计划表(第一批20413.63万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