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8-111401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8-10-26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拨付2017年昌宁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的通知》(保开办〔2018〕41号)要求,现将2017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剩余资金400万元,其中:柯街镇200万元,鸡飞镇200万元拨付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柯街镇立斯达村委会特色种养殖实施方案》、《柯街镇立斯达村委会功能提升实施方案》、《鸡飞镇邑等村委会活鸡养殖项目实施方案》《鸡飞镇邑等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时完善项目台账,注重痕迹资料收集整理。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必须按《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2017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