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8-1114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8-07-1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2018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已完成方案编制、对象落实和三方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具备拨付项目资金条件,现将2018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1100万元拨付给你们,其中:柯街镇松林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300万元、柯街镇松林村委会产业发展项目100万元、漭水镇联福村委会中药材种植项目100万元、漭水镇漭水社区道路建设项目300万元、漭水镇明华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300万元。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管理严格按《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各乡镇及时完善项目台账,注重痕迹资料收集整理。
附件:昌宁县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