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8-1114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8-05-2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保财农〔2017〕65号)文件精神,按照《昌宁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和《昌宁县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我县2017年度第二批扶贫保命房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模及补助资金
2017年我县计划实施扶贫保命房项目61户,其中:柯街镇9户、湾甸乡6户、勐统镇40户、耈街乡6户。计划总投资344.4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2.5万元,每户补助2.5万元;部门整合资金94.4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97.54万元.(详见项目实施计划表)。
二、建设内容
计划新建扶贫保命房61户,总建筑面积3725.2平方米,其中:柯街镇9户400平方米,湾甸乡6户355.2平方米,勐统镇40户2590平方米,耈街乡6户340平方米。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11个月,即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
各乡镇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启动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严禁自行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附件:
1.昌宁县2017年度第二批扶贫保命房项目实施计划表
2.昌宁县2017年度第二批扶贫保命房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