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8-1114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8-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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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及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以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乡、贫困村脱贫出列,2018年贫困县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和到2020年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
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实施方案,是以区域发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充分对照贫困户脱贫7项指标、贫困村退出10项指标和贫困县退出4项指标,紧紧围绕安全稳固住房、适龄青少年就学、基本医疗保障、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兜底保障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和其他扶贫项目等9个方面,着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五大工程,动员全县各社会阶层力量,向贫困发起总攻,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县与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同步进入小康。
本方案区域范围依据连片特困地区划分标准及经济协作历史沿革划定的全县13个乡镇(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鸡飞镇、温泉镇、翁堵镇、耈街乡、珠街乡),124个行政村(社区),2009个村民小组。
本实施规划期为3年,即2018—2020年。
一、前言
1.县情概况。昌宁县位于保山、大理、临沧三州市七县区结合部,国土面积388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7%,辖9镇4乡、79个村45个社区,有汉、回、苗、彝、傣等8个世居民族,总人口35.25万人,农业人口占70.3%,少数民族人口占11.9%。昌宁县是传统的农业县,农民收入的60%来自农业。2017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03.6亿元,增长11.5%。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亿元,增8.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亿元,增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2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98元。
昌宁属滇西边境山区56个片区县之一、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全县124个村(社区)有贫困村62个,其中深度贫困村23个。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结构情况: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624户87326人,2017年末尚未脱贫人口6234户23681人,贫困发生率为7.82%。2018年计划脱贫20000人,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3.全县已脱贫的15390户63645人中已完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
4.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尚未脱贫人口6234户23681人,致贫原因主要有: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缺土地、因病、因学、因灾、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拟通过7类措施,帮扶未脱贫者脱贫。
二、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体系及挂包帮扶情况
(一)指挥体系情况
为切实抓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昌宁县构建了“四级”指挥部抓扶贫的作战体系,即:县级组建脱贫攻坚指挥部,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总指挥;指挥部设收入保障、住房保障等8个专项指挥部,按照扁平化议事决策机制,由分管县级领导任指挥长;13乡镇作为13个战区,设作战指挥部,由挂包乡镇的县级领导任战区指挥长;124个行政村作为前线,设作战指挥室,由包村领导任指挥长。各级指挥长分别对本级脱贫攻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三深入”专项行动,即: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深入乡镇战区指挥,其他县级领导到村指挥;乡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深入村民小组帮扶;挂包帮扶干部深入农户帮教,构建了覆盖全县干部的工作责任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挂钩帮扶情况
全县共137家单位负责挂包124个村(社区),其中省级单位4家,市级单位23家,县级单位110家。省、市、县、乡共6569名干部挂包全县21624户贫困户,为构建“全员动员、全员武装、全员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压实县、乡、村责任,全县组织5627名领导干部(42名处级领导、1086名乡科级领导、4499名一般干部)深入13乡镇,124个村社区,1997个村民小组开展“三深入”工作,联系56967户非贫困户。截至目前,帮扶干部走访群众140467户次,挂包单位投入各类物资、资金1291.2682万元,协调项目101个、资金3869.3174万元。举办劳动技能培训118期11592人次,组织劳务输出4609人次,调解矛盾纠纷743起。
三、昌宁县脱贫攻坚项目库投资规模
昌宁县脱贫攻坚项目库2018—2020年规划总投资156034.8321万元,其中2018年计划投资69702.1269万元,2019年计划投资44156.53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42176.1752万元。
四、“两不愁三保障”措施
(一)“两不愁”
2017年末,全县人均纯收入未达2952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95户15956人。所有农户衣服能够自行购买,四季有换季衣服,日常有换洗衣服。
(二)安全稳固住房
截至2017年底,全县共有6016户无安全稳固住房,其中,易地扶贫搬迁415户,“4类对象”危房改造2903户,非“4类对象”危房改造3113户。全县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改造11450户,其中“4类对象”3645户,非“4类对象”7805户。共需投入资金32842.85万元。
1.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15户,其中:建档立卡397户, 2018年5月启动,预计2018年10月完工并入住。共需要投入资金1448万元。
2.实施“4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903户,其中:拆除重建812户(建档立卡478户),修缮加固2091户(建档立卡1267户),2018年5月启动,预计2018年10月完工并入住。共需要补助资金7906.5万元。
补助标准:拆除重建3.2万元/户、6万元/户;修缮加固,C级2.1万元/户、D级2.5万元/户。苗族地区:拆除重建5.2万元/户、兜底帮建6万元/户;修缮加固,C级2.8万元/户、D级3.2万元/户。珠街乡:拆除重建4.2万元/户、5.2万元/户、兜底帮建7万元/户;修缮加固2.6万元/户、3万元/户、2.8万元/户、3.2万元/户。
3.实施非“4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3113户,其中:拆除重建501户,修缮加固2612户,2018年5月启动,预计2018年10月完工并入住。共需补助资金4782万元。
补助标准: 1.5万元/户;苗族地区和珠街乡:修缮加固2万元/户,拆除重建2.5万元/户。
4.人居环境提升
实施人居环境提升11450户,其中“四类对象”3645户(建档立卡3016户),非“四类对象”7805户(建档立卡261户)。2018年5月启动,计划2018年10月全部完工并入住。共需补助资金9557.6万元。
补助标准:0.8万元/户;苗族地区:1.2万元/户;珠街乡:1万元/户。
(三)适龄青少年就学
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2518人,适龄青少年100%入学,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770人,无辍学学生。学前教育共有644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04人。
贫困家庭子女中:就读学前教育共1404人,均已落实每学年300元资助。就读小学共6001人,均已落实免学杂费600元/年和免费提供教科书90元/年,均已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每人800元/年,寄宿学生均已落实生活补助1000元/年,没有特殊教育学生。就读初中共3769人,均已落实免学杂费800元/年和免费提供教科书180元/年,均已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每人800元/年,寄宿学生均已落实生活补助1250元/年,没有特殊教育学生。就读高中共1540人,均已落实免学杂费(按所在学校标准执行),均已落实生活补助2500元/年,没有特殊教育学生。就读大学(大专)共900人,均已落实助学贷款和其他相关补助政策。中高等职业教育共1314人,均已落实“雨露计划”资助3000元/学年,按1500元/学期发放。
(四)基本医疗保障
1.全县落实基本医疗保障328422人,参保率达97.5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624户87326人,参保率达100%。
2.全县落实大病保险328422人,参保率达97.5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624户87326人,参保率达100%。
3.落实医疗救助628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6280人次。
4.大病集中救治48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454人次。
5.重病兜底保障4111人次,其中建档立卡4111人次。
(五)就业扶贫
1.全县稳定转移就业74240人,(县内43981人、县外省内9652人、省外20434人、境外17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转移就业19592人,(县内9770人、县外省内2705人、省外7083人、境外34人。)
2.实施就业培训。计划2018年1月份至2020年12月底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及技能培训26028人次,其中建档立卡直接受益24708人,实用技术培训按1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技能培训2018年,按实际完成情况,不同工种不同标准,700-1700元/人不等进行补助,2019年、2020年按700元/人的标准进行预算,2018年至2020年共需要投入资金1126.15万元。
3.公益岗位,通过设置护路员、保洁员、河道治理员、地质灾害监测员等公益岗位,实现就业109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5人。
(六)产业扶贫
1.全县计划实施规模化种植项目489个,总投资16280.502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5039.081万元,2019年投资6476.921万元,2020年投资4764.5万元。项目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8330户72310人。
2.全县计划实施规模化养殖项目66个,总投资2658.579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1789.5万元,2019年投资544.079万元,2020年投资325万元。项目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411户5010人。
3.全县计划通过加工、商贸、乡村旅游、电商、小额信贷、参加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370个项目带动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20314户69410人。计划总投资8721.9551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1853.4899万元,2019年投资3604.99万元,2020年投资3263.4752万元。
4.全县计划通过参与龙头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等15个项目带动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58户202人。计划总投资520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360万元,2019年投资80万元,2020年投资80万元。
(七)生态扶贫
1.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2018年计划实施50000亩,按1600元/亩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共计补助金额8000万元,分五年三次完成补助。其中第一年补助按900元/亩(含种苗费400元/亩,生活补助500元/亩)标准,补助4500万元;第三年按300元/亩标准,补助1500万元;第五年按400元/亩标准,补助2000万元。2019年计划实施53800亩,按1600元/亩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共计需补助金额8608万元。
2.生态护林员。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选聘生态护林员90人,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三年共需补助资金270万元。
(八)兜底保障
1.实施农村低保保障722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09户8833人。补助标准:A类重点保障户按260元/月.人的标准来补助,B类基本保障户按190元/月.人的标准来补助,C类一般保障户按150元/月.人的标准来补助。
2.实施特困人员分散供养157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63户489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73户7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户3人。补助标准:分散供养人员按670元/月.人的标准来补助,集中供养人员按1000元/月.人的标准来补助。
3.全县落实残疾人补贴315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19户1071人。补助标准为:生活补助(低保户)50元/月.人,护理补助一级残疾70元/月.人,二级40元/月.人。
4.农村养老保障。全县共有228512人参加养老保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600户66340人。
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一)贫困发生率
目前未脱贫6234户23681人,贫困发生率为7.82%。预计到2018年12月,现行标准下6234户2368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20000人以上,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达到退出标准。
(二)道路硬化
1.共计划实施县城、乡镇到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通硬化道路的危险路段生命防护工程935.837公里,计划总投资4002.988万元,全部为2018年项目。
2.计划实施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726.666公里,计划总投资40676.8万元,其中:2018年3914.84万元,2019年14005.56万元,2020年22756.4万元。
(三)通动力电
全县村民小组均已通动力电,该项指标已达到标准。
(四)通广播电视
(四)通广播电视
全县需配齐户户通接收设备2185套,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65套。计划总投资资金153.782万元,全部为2018年项目。
(五)通宽带网络
全县该项指标已达到标准。
(六)农村饮水有保障
全县计划实施农村饮水有保障项目781件,覆盖建档立卡19754户79161人,计划总投资18101.496万元,其中:2018年7859.996万元,2019年5457万元,2020年4784.5万元。
(七)卫生室建设
全县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村级卫生室12个,计划总投资465万元,全部为2018年项目。
(八)公共活动场所
2018年新建村级活动场所19个,提升改造59个,项目总投资774万元,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10月全面完工。2019年,全县计划新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25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740万元。
(九)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县共有适龄儿童少年33365人,适龄青少年100%入学,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583人,无辍学学生。学前教育共有644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04人。
(十)资产收益扶贫
1.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十一)1.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十二)2.土地山林使用权入股情况
(十三)3.通过财政投入开展资产收益扶贫
(十四)计划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24个,计划总投资2620万元。
五、其他扶贫项目
计划实施其他扶贫提升类项目139个,计划总投资24186.26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15594.5万元,2019年投资3169.46万元,2020年投资5422.3万元。
六、组织保障措施
昌宁县脱贫攻坚项目库覆盖全县各行各业,落实规划,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关系,推进协作,加强规划管理和监测评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项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全县扶贫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扶贫项目库管理及责任落实。制定了《昌宁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时限、严控程序,确保质量关。先后召开了项目库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和建库业务培训会议,对建立项目库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库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协调推进项目库实施。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具体工作的推进与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县、乡两级建立相应责任机制和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合力推进项目库实施。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项目库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以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和贫困县摘帽“短板”为抓手,重点针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村庄环境和素质能力提升等“短板”,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规划方式,层层规划、级级把关,建立分行业、分类别的到村、到户项目。突出到户措施,根据致贫原因,理清脱贫需求,量身定制具体到户、到人帮扶项目,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项目全覆盖。县直各部门、13乡镇要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围绕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发扬“一根丝”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和具体任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确定工作日程及工作进度,积极落实建设任务,全力做好项目的指导、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三是规范入库程序。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定——项目入库”的项目评审程序来规范项目库建设工作。村级申报由乡镇挂村领导牵头,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参与,在入户调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村级项目清单,完成公示后报乡镇进行乡级项目初审;乡镇初审由乡镇主要领导组织初审,乡镇班子、项目办、各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长参与评审,根据本乡镇脱贫攻坚规划,形成乡级项目清单,在完成公示后提交县项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县级审定;县级审定由县项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行业部门人员对各乡镇项目清单进行初审,并将修改意见反馈乡镇,由乡镇修改完善后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项目评审。项目入库,将通过审核评估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所公示项目分类别、分层级、分时序纳入项目库进行系统化管理。
四是加强更新管理。由项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每年一次对项目库项目进行调整更新,建立规划实施项目监测机制,监测结果用作规划中期调整、督导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对重点任务、重大建设项目开展重点督察,并定期进行监测分析和报告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部门的资金到位情况和组织实施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严格执行问责制,对工作不力,不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是健全资料管理。在开展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规范整理好各类痕迹资料,包括乡级安排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图片资料,村小组召开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会议记录及图片,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情况记录及相关图片,入库项目公告、公示等,形成完整的项目规划档案。
六是加强宣传动员。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新常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规划实施的重大意义、实施成效和创新做法,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鼓励群众以投工投劳投料、换工互助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掀起自己家园自己建、自己家业自己创的脱贫攻坚热潮。
附件:脱贫攻坚项目库明细表
附件【昌宁县脱贫攻坚项目库.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