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1-100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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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堵镇2021年1-3季度民政工作总结
2021年,在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翁堵镇各项民政政策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社会救助工作顺利推进,现将翁堵镇2021年1-3季度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政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党委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村组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各项制度,有效地开展各类民政救济工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救助工作:1-9月全镇发放农村低保597户870人,惠及金额211.4万;特困分散供养人员37户41人,惠及金额30.3万元;城镇低保户29户31人,惠及金额12.2万元。2021年累计发放镇级临时救助35户5.36万元(另外有材料未兑付20户3.34万元),县级临时救助申请发放7户4.3万元。
2. 孤儿补贴和高龄津贴:累计发放80岁以上高龄津贴惠及427人17.8万元。每月享受50元补助(明山村1名百岁老人享受长寿补贴每月350元);发放孤儿补贴1名(每月按照县级补助1274元/每月的标准按月发放)。
3.春节慰问和物资发放:发放春节慰问困难群众发放劳保服40件,棉大衣64件,棉被80张,床垫20个,配合县级部门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工作。
4.低龄婚姻排查工作:截止9月份翁堵镇未达法定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人员有23对。(女方未满20周岁,男方未满22周岁),配合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到乡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换证和婚姻登记工作。
5.殡葬改革: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死亡71人,公墓安葬45人,所有亡故人员100%火化。符合进公墓人员100%进公墓;上报殡葬惠民资金申请38户11.4万元(未兑付),上报特殊和困难补助对象25户2.5万元(未兑付);另外2020年活人墓拆除奖励资金涉及119户206冢41.2万元未兑付,群众反映情况较多。
6.基层政权建设:完成7个村101村民小组基层政权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完成7个行政村101个村民小组村规民约上墙照片张贴工作,完成7个村社区自治章程上墙照片张贴工作,配合组织办和县民政局开展翁堵镇2021年村委会换届工作和回头看工作,民族团结示范村进社区创建等工作;完成上级民政部门要求配齐社工站建设工作、完成“助力乡村振兴,点亮美好家园”项目百度和高德地图中地面上报和修改完善工作。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1. 残疾人补贴:;翁堵镇辖区内残疾人数434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惠及249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195人12.3万元,每人每月享受补助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169人11.1万元,一级残疾人(除听力、言语)每人每月80元,二级残疾人(除听力、言语)每人每月70元,136人同时享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三、养老保险工作
2021年养老保险参保8433人,参保率达98.6%,续保率103.28%,高于县级指标续保率95%,建档立卡人口100%参保。累计申办到龄人员待遇41人,办理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费144人19万元。
四、创业贷款工作
2021年截止目前社保中心创业担保贷款6户,审核通过6户,发放120万;申请“贷免扶补”贷款12人,审核通过12户,发放240万,已经完成县级指标任务。
五、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规范化管理还存在差距。动态管理难,在实际工作中,“能进不能出”的矛盾比较突出,大部分享受低保的城乡居民存在只想进不想出的思想,收入核定难,有些收入和财产特别是隐形收入(存款)难以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救助对象的准确界定现象。另外村级民政协理员承担各项基层业务繁重导致社会救助材料归档不及时和不够完善,规范化管理和业务素质存在差距。
二是村与村政策执行不平衡的问题。社会救助工作材料一直依托村级报送,镇级审核的工作程序,各村对政策尺度、覆盖人群界定、排查力度等因素导致各村救助覆盖人员存在不平衡,需要镇级核实,而镇级有限的人力难以入户逐户核实,往往带来政策执行不均衡带来信访压力的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一是认真开展贫困人口摸底排查,强化兜底保障。把严防“漏保”放在最突出位置,按月分析研判,对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中扶贫部门移交的,以及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反馈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疫情等原因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等,主动做好日常排查、集中摸排,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尤其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21年农村低保标准、但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逐人逐户开展入户排查,做到应保尽保、不掉一户、不漏一人。二是切实落实动态管理工作。加强数据比对,及时发现疑似对象,及时研判,确有“漏保”可能的,逐户核实,对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件,疫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必要时采取开展“先行救助”,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精简证明材料等超常规措施,先行发放临时救助金,后续完善相关手续。对在保对象,尤其是建档立卡户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未脱贫户,要认真落实因病、因残、因学、就业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通过适当增发低保金、调整低保金享受档次等措施,确保家庭人均收入稳定达到保障标准,实现政策性兜底脱贫。三是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民政工作出错容易,出彩很难,各级督查较多,对农村低保对象骤增、骤减,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重合率较高的地方开展分析比对、问诊把脉。纳入低保的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其享受相应产业、就业帮扶等措施。建档立卡范围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农村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扶贫项目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防范化解“只兜不扶”“一兜了之”的问题隐患。四是适度扩大保障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坚持在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