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1-022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2-27 |
文号 | 浏览量 |
翁堵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宗教团体: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新型冠状肺炎病毒输入性传播,要求各村(社区)各宗教团体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职责,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翁堵镇辖区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从即日起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在场所内留宿。各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接待香客,对自发前来朝拜、烧香、礼佛的信众要进行耐心引导和劝返解释。
二、宗教活动场所拟举办的各类宗教活动从即日起全部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严格落实寺院僧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僧尼外出。
四、各村(社区)各宗教团体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积极指导寺庙管理委员会(所)组织人员对近期从外地返寺僧尼开展全面排查和详细登记,出现疑似症状患者,严格按要求规范处理。
五、积极组织全镇所有寺庙管理委员会(所)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及疫情防控工作,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做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宗教场所内要消毒、戴口罩,对进入宗教场所人员要扫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六、一旦发现有宗教教职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疑似感染症状,要保持冷静,及时送医并立即上报。
七、任何疫情信息以官方渠道发布为准,不得随意转发无确切来源的相关信息,防止谣言传播,对恶意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落实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对因责任缺失、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村(社区)、宗教团体及个人,将视其情节严肃追究责任。各村(社区)各宗教团体要压实责任,落实措施,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处理各种风险隐患。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上报单位:翁堵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875—787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