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23041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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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 号)要求,结合昌宁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关规定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昌宁新格局。
二、工作思路
2023 年全县上下要按照“1234567”的工作思路,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一条主线”,紧盯两个缩小、两个确保和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两个目标”,瞄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乡村振兴示范点、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三个工作对象”,用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社会帮扶力量“四支力量”,健全领导小组议事工作机制、成效考核评估机制、经营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资金项目及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党员干部落实责任和发挥作用评价机制“五项机制”,抓住防返贫监测帮扶、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就业统筹发展、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六个重点”,实现防返贫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能力明显提升、农业产业质量效益不断提升、脱贫人口收入稳步提升、乡村发展能力大幅度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提升、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治理水平高质量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七个提升”,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重点任务
聚焦“农业基础保障、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党建促乡村振兴”四项重点工作,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大抓农业基础保障
1. 抓实粮食生产安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平衡经济产业与粮食种植矛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66.1 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 22.2 万吨以上。(责任领导:李明川;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13 乡镇)
2. 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守 84.59 万亩耕地红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9.42万亩,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重点补齐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责任领导:李明川;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13 乡镇)
3. 推进农业现代化。探索可利用地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并逐步推动水肥一体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应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全县农业种质资源普查。补齐产业发展短板,走现代化、设施化、高端高品质的农业发展路子,帮助提升农户种、养、销技术水平。(责任领导:李明川;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13 乡镇)
(二)大抓脱贫成果巩固拓展
1. 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责任。落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以人均纯收入 8050 元为监测底线,按月开展动态监测,全面畅通群众“找政府”渠道。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进一步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落实落细,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责任领导:侯琰、杨永军;牵头部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
兴局、县医保局、县残联,13 乡镇)
2. 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动力。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大力宣传脱贫致富先进事迹,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充分调动脱贫群众劳动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领导:杨胡辉;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13 乡镇)
3. 深化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工作队管理。完善东西协作和定点帮扶机制,加强与上海市闵行区、东北大学、西南大学的对接交流。调整优化协作帮扶方式和机制,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人才交流等方面深度协作。继续坚持“三深入”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县处级领导挂村、单位包村、干部职工联户(脱贫户和“三类对象”)人员力量,严格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定期开展考核评价。(责任领导:杨佳座、韩俊斌;牵头部门:县驻村办、县沪滇办、县联席办;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投资促进局、团县委,13 乡镇)
4. 推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持续推进发展产业增收一批、转移就业增收一批、盘活资产增收一批、惠农政策增收一批的“四个一批”重点任务,推动脱贫人口帮扶全覆盖,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着力推动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及生产经营性收入“增”,转移性收入及财产性收入“稳”。年底实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 15%以上,人均纯收入低于 8500 元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动态清零。(责任领导:侯琰、杨永军;牵头部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责任部门: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工商联、县科协,13 乡镇)
5.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充分发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定期向脱贫人口推送政策、培训、用工信息,按需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稳定就业规模,确保2023年完成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3万人以上,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32万人以上。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优先吸纳脱贫户、三类对象等劳动力务工就业。开展“雨露计划+”就业行动,实现“雨露计划”毕业生毕业即就业,确保 2023 年技能培训脱贫劳动力5400人次以上。做好稳岗就业跟踪服务,增加有效就业时长,力争年平均务工时长达8.5个月。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确保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不低于上年水平。(责任领导:徐明辉;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13乡镇)
6. 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继续加大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力度,提升完善安置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力争每户搬迁户都有1个产业项目,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人就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流转开发搬迁群众迁出地山林田地等资源,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拓宽增收渠道。(责任领导:杨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13 乡镇)
7. 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做好项目资产的评估、登记、确权。加强扶贫资产监管,探索经营性资产市场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资产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维护财产权利,确权到户的扶贫资产由农户自主经营和管理,村级进行监管。〔责任领导:张加全;牵头部门:县乡村振兴局;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供销社,13 乡镇〕
8. 强力推进消费帮扶。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合力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充分发挥 36 家 218 类帮扶产品的消费帮扶引领作用,确保 2023 年实现“线上线下”销售额不低于2.5亿元,带动不少于1.3万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责任领导:张加全;牵头部门:县乡村振兴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总工会、县工商联,13 乡镇)
9.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严格信贷规范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鼓励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富民贷”覆盖范围;发放小额信贷1.01亿元;防贫保险投保人数达27.9万人,投保率不低于95%,脱贫户和三类对象达 100%。(责任领导:王俊;牵头部门:县金融办;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人行昌宁支行、昌宁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太平洋保险昌宁支公司,13乡镇)
(三)大抓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1. 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责任领导:杨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电力公司,13 乡镇)
2. 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乡镇、重点村倾斜,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60%,重点支持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责任领导:王俊;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3 乡镇)
3.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全面抓实“百千万”工程,接续建设 1 个示范乡镇,重点实施 2 个精品村、30 个美丽村庄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1个。从财政、金融、土地、
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责任领导:侯琰、李明川;牵头部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电力公司,13 乡镇)
4. 强化项目建设支撑力度。加强项目库日常管理,加强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稳定发挥效益。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基本要求,重点扶持一批品种培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农副产品深加工、物流、仓储冷链、农产品包装等项目,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逐年提高产业项目资金占比。〔责任领导:张加全;牵头部门:县乡村振兴局;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供销社,13 乡镇〕
5. 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全力推进主导产业突出、辅助产业多元的“1+N”产业发展模式。巩固提升“两烟”、茶叶、蚕桑等传统产业,探索推进“联盟+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组建红茶、蔬菜等产业联盟,着力打造枯柯河流域热带果蔬产业集散基地,漭水、温泉等茶叶主产区“茶旅融合”发展模式,澜沧江、黑惠江流域“花叶果畜”产业发展模式。加大特色产业培植力度,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四小产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双绑”覆盖率稳定在 98%以上。加大“昌宁红茶”等区域公共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全力争创“一县一业”茶叶示范县。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 10 个,农业增加值增长7.6%以上。持续扩大昌宁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好“土特产”大文章,挖掘“土”的资源,放大“特”的优势,提高“产”的效益,逐步形成完整的产品利益联结、质量监管、品牌营销等体系,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责任领导:李明川;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13 乡镇)
6.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实施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 4456 座,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 65.33%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38%以上。(责任领导:李明川;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水务局,13 乡镇)
7. 持续改善公共服务条件。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实现配送网点行政村全覆盖。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责任领导:杨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13 乡镇)
(四)大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1. 加强科技和人才智力支持。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开展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行动。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强本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育,组织开展乡村干部、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每村至少培育 3—5 名致富带头人,全面提高推进乡村振兴人才的能力素质。(责任领导:杨佳座;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协,13 乡镇)
2.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全面加强与帮扶单位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持续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专项帮扶行动。(责任领导:张加全;牵头部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13乡镇)
3.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124个村(社区)10万元全覆盖的基础上,注重提升经营性收入占比,提升村级组织办事能力。大力推进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实现每个乡镇 60%以上村(社区)有规范运行的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指导帮助村(社区)修订完善符合实际的《村规民约》,持续深化法治村官、乡贤、网格员作用,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体制,做实“网格化”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规范基层宗教管理,深入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破除陈规陋习。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责任领导:王飞、杨佳座;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3 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等机制,明确各乡镇、各主责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二)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财政衔接资金、沪滇帮扶资金支持,保持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政策稳定。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牵头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形成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强化纪律保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纳入绩效考核,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强化考核问效。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