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3051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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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堵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5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62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省69项和保山市75项具体举措,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整治重点和任务分工
对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
(一)消防。由镇消安办牵头,结合正在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超市、易地搬迁安置点等场所,集中排查整治违规使用电气焊、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二)建筑施工。由镇项目办、交安办、水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紧盯房屋建筑、农村道路工程、水利工程,集中排查整治工程转包、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三)燃气。由镇项目办、安监站牵头,紧盯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隐患。
(四)自建房。由镇项目办牵头,重点排查整治挂红(黄)牌警示的经营性自建房。
(五)道路交通。由镇交警中队、镇交安办牵头,紧盯山区道路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的急弯路段、超载、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六)非煤矿山。由镇自然资源所牵头,紧盯已关闭采石场,集中排查整治盗采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七)危险化学品。由镇安监站牵头,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存储企业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八)水利设施。由镇水利站牵头,重点排查整治水库大坝漏水、变形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九)农业机械。由镇农服中心牵头,重点排查整治变型拖拉机存在的重大隐患。
其他重点领域也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四、方法步骤和整治标准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企业认真梳理、分析本行业领域内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效。
(二)全镇集中整治。镇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和2022年以来已完成整治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回头看”,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隐患,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部门督导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从行业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督导方案,组织媒体参与,同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销号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镇安监站根据工作需要,对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认真落实方案。
(二)严格工作要求。加强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避免简单化、“一刀切”,重点在于帮助企业发展。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省市县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主义。
翁堵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