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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784-/2022-0629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翁堵镇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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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堵镇2021年烤烟种植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

2021年度翁堵镇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烤烟种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宁县翁堵镇2021年度烤烟种植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昌宁县财政局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翁堵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全镇7个村(社区)。

项目建设目标:种植烤烟4530亩(土地深翻2050亩、膜下小苗种植200亩、大田施用液体有机肥试验120亩、田间病虫害防治4530亩);老烤房修复34座;配供烟用煤200吨;推广生物质燃料630.5吨;购买小型农机具11台;烟区管网修复2.7公里;开展烤烟防雹作业2个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镇由镇纪委书记为烤烟工作分管领导、镇烤烟业务员负责开展此项工作。

(二)严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保山烤烟综合标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提高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率。

(三)严格执行方案。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昌财整合〔2020〕6号)、《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昌开组〔2020〕4号)等文件精神,编制昌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翁堵镇烤烟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建设总投资49.4万元。全部为昌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用于膜下小苗种植200亩补助,补助标准30元/亩,补助金额0.6万元;用于开展大田施用液体有机肥试验120亩的药剂补助,补助标准60元/亩,补助金额0.72万元;用于实施田间病虫害防治4530亩补助,补助标准5元/亩,补助金额2.265万元;用于配供烟用煤200吨补助,补助标准200元/吨,补助金额4万元;用于配供生物质燃料630.5吨补助,补助标准100元/吨,补助金额6.305万元;用于土地深翻2050亩补助,补助标准100元/亩,补助金额20.5万元;用于开展烤烟防雹作业2个点100发炮弹补助,补助金额5万元;用于11台小型农机具购买补助,补助标准控制在购置农机具发票金额的30%以内,补助金额1.21万元;

用于34座老烤房复修补助,补助标准2000元/座,补助金额6.8万元;用于立木山荒田山烟区2.7公里管网修复,补助金额2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种植4530亩烤烟,生产、收购烟叶约12500担,按烟叶收购平均价格28元/公斤计算,实现烟农售烟总收入1750万元以上,实现烟叶税收380万元以上。

2021年全镇涉及7个村(社区)的218户脱贫户种植烤烟,实现收入约4.4万元以上。

四、绩效自评结果

(一)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种植4530亩烤烟,生产收购烟叶约12500担,实现烟农售烟总收入1750万元以上,实现烟叶税收380万元以上。项目覆盖7个村(社区)84个村民小组388户烟农。进一步稳定群众的经济收入,改善生产生活质量,提高群众幸福感,为该地区群众的发展经济、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烤烟生产高质量发展,实现烤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极大地带动烟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烟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对经济稳增长、烟农稳增收做出贡献。

(三)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配供烟用煤,极大的降低了树木砍伐量,保护了森林资源。同时,按照贯彻落实中央“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要求,结合省、市绿色发展资金,进一步推动绿色生产方式转变,强化烟区生态环境建设,实施耕地利用保护制度,完善以烟为主的种植轮作模式,推进土壤保育、节水灌溉、有机肥施用、绿色防控、废旧地膜回收等绿色生产措施,落实STP生产理念,始终把烟叶农残控制摆在烟叶生产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烟叶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示范引领全县绿色农业发展方向。配套烘烤设施,加大生物质燃料烘烤推广力度,坚持绿色烘烤,充分发挥生物质替代燃煤烘烤在减工、提质、环保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烟叶生产由传统燃煤烘烤为主向新能源烘烤转变。开展烤烟防雹作业,可有效抑制冰雹、洪涝、暴风灾害的发生,减少减轻烤烟及其它农作物受灾损失。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稳定温凉地区群众的经济收入,改善生产生活质量,提高群众幸福感,为该地区群众的发展经济、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因此评价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对烤烟生产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家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昌开组〔2020〕8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昌财发〔2020〕60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实行乡级报账制,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拨款审批手续,接受财政、扶贫、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镇、村两级要及时进行资金使用情况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项目结束后,明确各村(社区)业务负责人。同时,制定后续管理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群众种植烤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提供重要保障。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翁堵镇烤烟种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翁堵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