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0-1125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
文号 | 浏览量 |
翁堵镇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完成投资
昌宁县翁堵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实际完成投资7.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762万元。
(二)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翁堵镇9户人居环境改善,改善住房环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前期准备充分,深入了解农户需求。项目实施过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村(社区)为组员成立的领导小组实时监督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 等方法进行项目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衡量资金使用的预期目标实现程度,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概算总投资365.2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拨款365.2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实际完成投资7.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762万元,剩余资金已全部收回。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启动实施后,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制度执行。资金拨付时,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提交拨款申请,同时提供工程量认定证明及工程质量合格证明,通过项目施工员及项目办负责人签署拨款意见,经法人签字后办理拨款手续。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做到账款相符、账账相符、账册相符,全面实行日清月结季查,并进行专项审计,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进行公示公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1数量指标
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个数:2个。全年实际完成值与指标值一致;人居环境改善数量:9户。全年实际完成值小于指标值。
1.2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1.3时效指标
当年开工率:100%;当年完工率:100%
1.4成本指标
人居环境改善补助标准:8000元/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1社会效益
通过昌宁县翁堵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数达27人,极大改善了村民的生活条件,增强了村民的幸福感,促进我镇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为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的机会,拓宽收入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镇经济的发展。
通过项目的实施和带动,可以有效地探索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有机融合,通过对建档立卡户季节性用工和长期管理用工,增加建档立卡户的收入。
2.2可持续性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户家中,是农户生活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改造后房屋保证安全期限达到10年。为村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保障。
2.3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比例达100%,卫生条件的极大改善,为村民身体健康提供了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的受益对象满意度均在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人居环境改善数量和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上报数据大于实际需改善数。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数据核算准确后再上报。
五、绩效自评结果
镇纪委、财政所、项目办对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组织不力、管理不到位,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或出现施工安全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出现挪用专项资金、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因此评价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昌宁县翁堵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在实施方案确定后进行公示,施工工程公开,保证公平公正。并且在今后的每一个项目实施前都会进行公示。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进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