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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784-/2020-1125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翁堵镇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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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堵镇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翁堵镇2019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翁堵镇2019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木本油料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林业局  

项目实施单位:翁堵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明山村、阳旺田村  

项目实施内容:翁堵镇2019年核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面积6000亩,项目建设地点:1、核桃提质增效明山村1-6小班3000亩;阳旺田村1-5小班3000亩。项目建设内容:对项目规划区核桃实施提质增效技术,具体工序为:核桃病虫害统防。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招投标情况。为方便项目管理和科学实施项目,经翁堵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2018年9月27日,保代招﹝2018﹞216号,经竞争性磋商,项目服务施工中标单位为昌宁县艺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为17万元,任务目标对项目规划区6000亩木本油料按《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完成提质增效。另外0.8万元计划用于产业区核桃农户技术培训。  

(二)实施情况。2018年10月10日,翁堵镇人民政府与项目中标单位签订了项目合同,2019年4月20日开始施工,2019年5月30日6000亩核桃提质增效全部工序施工结束。  

(三)工程管理。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翁政发﹝2018﹞135号,领导小组组长为翁堵镇人民政府镇长李仲华,副组长为镇纪委书记谷宏广、翁堵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佳明,成员为:财政所所长张娟碧、司法所所长字绍军、林业中心主任杨发成、镇扶贫办杨春苑、镇项目办负责人韩嶝、林业中心林业工程师杨建全。负责监督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进行,按《项目实施方案》及《中标文件》施工,以及负责主持项目竣工后的质量检查验收。在项目实施整个过程中,镇林业服务中心指定工程技术人员跟踪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关。  

(四)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中标后总投资17.8万元,昌宁县林业局下拨项目整合专项资金17.8万元,17万元用于核桃病虫害防治,0.8万元用于产业区核桃农户技术培训。目前为止,项目资金已经下拨90万元,下拨的项目资金由县林业局划拨到翁堵镇财政所项目专户管理,经翁堵镇人民政府审批后,再经银行转账全部支付给施工方,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使用,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五)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数字化管理,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材料、图片影像等痕迹资料,分类建档,文字材料统一装订归档,电子数据建立计算机数据库保存,信息上报和反馈及时准确。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项目预算资金安排17.8万元,实际到位17.8万元,实际支出17.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到各乡镇财政,各乡镇人民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或供货合同,明确劳务服务或供应货物的相关规格、质量、数量、控制指标、工期、交货时间以及交货地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严格按《昌宁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政发﹝2017﹞14号)的要求管理使用。实行级报账制管理,施工结束后,各项目实施单位凭相关原始凭据、验收合格报告等材料到乡镇财政所报账。  

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通过实施6000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示范推广树干涂白、整形修剪、施肥、品种改良等提质增效技术。大力开展技术培训,示范引导群众开展合理间作、树盘覆盖、浇水、造伤促产、品种改良和老树复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巩固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成果,增加广大山区群众收入将发挥积极作用。  

树干涂白建设目标:通过树干涂白,一是降低涂白主干温度变化程度,起到降低冻害,杀灭部分病菌和虫卵,防止部分病虫害发生的作用;二是起到美化亮化作用。  

整形修剪建设目标:通过整形修剪,培养合理树体结构,使各类枝条协调生长,充分利用空间及光照,调节养分和花、叶芽的比例,使生长和结果保持适当的平衡,实现早实、丰产、稳产,延长盛果期和经济寿命。  

施肥建设目标:通过施壮果肥,提高土壤肥力,改善核桃营养状况,确保核桃健康生长,力促早实丰产。  

病虫害防治:生长季节加强食叶害虫、蛀干害虫和核桃细菌性黑斑病、核桃炭疽病、枝腐病等主要病虫害的防治。  

2.效益指标  

2.1生态效益  

核桃是较好的生态、经济兼用树种,树冠大,枝叶多,根系特别发达,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项目实施后为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对涵养水源、防风固土、调节气候、降尘减噪、保持土壤肥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显著改善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 同时,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对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土壤侵蚀、土壤肥力和植被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可持续发展率达100%。  

2.2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建设,不但可以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同时可以为项目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满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岗位的需求,并进一步提高县、乡、村、组技术人员和广大核桃种植农户的核桃抚育管理技术水平。同时,项目的实施,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指标为: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就业80人,参与项目施工。建成后受益建档立卡人口数1415人,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树1300人。  

2.3示范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不但保证了树干涂白、整形修剪、中耕施肥、等核桃抚育技术的有效推广,也能使农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生产、生活中的不足,从技术人员身上学到技术,改变传统的核桃管理方式,增加农民自我发展的信心和能力,带动了山区群众大力发展核桃产业的积极性,推动全镇核桃产业向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转变  

2.4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以后,项目实施贫困村,特色产业产量同比增长率大于5%。并且带动贫困人口自己全年总收入在14万元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点资金规模小,群众经济基础差,无力投入更多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总体要求还有差距。群众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思想观念落后,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等、靠、要”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资金的撬动作用不够明显。农业产业化基本未形成,农作物种植处于低水平发展,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群众脱贫致富任重道远。技术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无法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在利用最小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益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狠抓落实,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农业推广体系健全,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机构人员保障。  

五、绩效自评结果  

按规定的要求,对整合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资金来源、资金规模、项目实施主体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在项目村进行公告、公示。  

项目实施情况主要评价整合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成效对比。  

资金使用情况主要评价整合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纪行为。  

财务管理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会计资料,检查整合资金收支使用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年终各资金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  

因此评价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执行《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昌开组﹝2019﹞4号)及《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38号),按批准的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翁堵镇项目领导小组要严格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将项目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的需求,尽可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保障项目的完成。做到岗位与人员配备合理,在劳动分工和协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每个技术员的专长和积极性,达到项目运行的每个环节落实节支增效措施,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各村(社区)要做好宣传资料、宣传图片及相关影像资料等收集归档工作,做到项目实施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有据可查。镇、村、组三级要及时将项目资金等适时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做好公示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镇根据《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昌开组﹝2019﹞4号)及《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38号),为切实抓好产业扶贫工作,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提升我县农产品基地,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农业推广体系健全,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机构人员保障。善制度建设,推进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制定下发的《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和《测产验收办法》管理高产创建实施,项目实施质量高、效果好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翁堵镇核桃提质增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翁堵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