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31017-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翁堵镇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镇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紧紧依靠全镇人民,迎难而上、奋勇攻坚,加压赶超、精进不辍,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08亿元,同比增长1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万元,同比增长16%;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
1.思想建设持续深入。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持续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政府服务不断优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用法治思维作决策、解难题的能力。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扎实推进“找政府”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安装使用,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利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79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件,办复率达100%。
3.工作作风深入改进。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排查和防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多措并举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见行见效,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5.4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2.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综合执法中心;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林业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和翁堵镇民政办。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7,472,405.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72,405.4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07337.85元,下降11.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07337.85元,下降10.3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3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7,472,405.44元。其中:基本支出9,953,032.88元,占总支出的56.96%;项目支出7,519,372.56元,占总支出的43.0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50,056.03元,下降16.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17,853.09元,增长27.03%;项目支出减少5,667,909.12元,下降42.9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53,032.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08,574.46元,占基本支出的86.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4,458.42元,占基本支出的13.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19,372.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277,690.00元,保山市昌宁县翁堵明山足球场专项资金20,000.00元,疫情防控补助资金41,858.0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7,225.00元,生态护林员第一批补助项目专项资金125,000.00元,生态护林员第一批补助项目专项资金元30,000.00元,生态护林员第一批补助项目专项资金125,000.00元,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28,205.00元,2021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补助资金12,680.00元,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劳务费项目专项资金83,970.00元,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劳务费项目专项资金31,710.00元,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181,505.34元,2021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励补助资金45,877.50元,昌宁县翁堵镇阳旺田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补助资金206,400.00元,昌宁县翁堵镇国有土地出让专项资金253,600.00元,翁堵镇林业草原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元,翁堵镇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经费专项资金274,212.00元,昌宁县翁堵镇2022年烤烟种植项目补助资金4,500,000.00元,昌宁县2022年翁堵镇明山村大明山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昌宁县翁堵镇翁堵社区富硒茶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45,900.00元,2022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3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7,200.00元,翁堵镇优抚对象补助经费65,000.00元,翁堵镇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86,739.72元,重点优抚对象慰问经费9,600.00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80,000.00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专项资金35,300.00元,2021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4,7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72,405.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670282.6元,下降3.6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53,46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8%。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8,4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5,82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4%。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0,61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36,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2,85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
12.农林水(类)支出9,127,41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4%。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9,040.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040.2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9,040.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040.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原因为严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214.38元,下降2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866.78元,下降-2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347.6元,下降28.9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政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督查工作,上级单位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4,458.42元,比上年减少138,539.87元,下降9.34%,主要原因为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54,291.78元,电费20,000.00元,邮电费70,000.00元,差旅费13,244.00元,会议费1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劳务费259,002.42元,工会经费37,1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040.22元,其他交通费用212,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66315014.20元,其中,流动资产4845333.46元,固定资产4140851.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57328829.6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3046.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0329.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4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128.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9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39.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128.4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