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0-1025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5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翁堵镇农业技术、农业新产品、农药、化肥等有关实验、示范的应用与推广、指导、咨询、服务、培训、管理及良种繁育、植物保护等工作;二是负责翁堵镇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产品的使用管理维修、质量监督、咨询指导、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及有关培训等工作;三是负责翁堵镇畜禽防疫、检疫、治疗、疫情测报、畜牧新产品改良及药品、疫苗供应工作;四是负责有关畜牧法规、政策的宣传、指导、咨询服务及培训工作;五是负责翁堵镇水资源管理工作和水利工程建设保护、灌溉管理、污水排放、水环境治理及工程测量、小型民建施工、防汛等工作。
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属翁堵镇股所级事业单位,机构情况2019年无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产业完成情况
(1)完成全镇大小春粮食总播种面积1.9万亩,完成总产547万公斤,其中玉米0.6万亩产量240万公斤、水稻0.2万亩产量104万公斤、杂粮0.2万亩产量24万公斤,完成小麦0.2万亩产量36万公斤、大麦0.3万亩产量62万公斤、豌豆0.1万亩产量15万公斤、蚕豆0.1万亩产量14万公斤、洋芋0.2万亩产量52万公斤。油菜籽0.2万亩29万公斤,完成县级下达任务。
(2)2019年的冬季农业生产,完成甜脆豌豆种植5200亩,比上年增2000亩;完成荷兰豆(菜豌豆)种植1000亩,比上年增800亩,完成农民收入1800万元。
(3)完成茶叶总产373万公斤,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084亿元,其中农业产值1.487亿元,工业产值0.597万元。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指标。
(4)2019年全镇干毛茶平均价每公斤39.87元,鲜叶平均价每公斤5元。
(5)完成县级示范茶所建设1个,翁堵镇翁堵社区荣和茶所,目前已经完工,经过了镇级初验,县级验收示范茶所享受19.9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
(6)示范茶所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40人,每人每年分红450元,2019年应分红18000元。
(7)完成无公害茶园管理技术培训2期100人次。
(8)完成“两减一增”茶园管理技术培训2期,105人次。生物防治发放安插沾虫板20000片,涉及翁堵社区11个村民小组茶园1000亩,完成投资2万元。
(9)完成1000亩的茶园低产改造,涉及7个村社区48个村民小组的165户茶农。
(10)成功组织了翁堵镇第二届富硒杯斗茶大赛,镇域内23个茶叶加工企业参与,共评出绿茶类、红茶类和晒青茶类3个金奖3个银奖。分别由立木山村禹建平茶所、翁堵社区上寨张加柱茶所和立桂村吴永富茶所获得三个茶类金奖。
(11)完成农机购置补贴21台套,惠及6个村12户农户,补助资金5.19万元;茶叶加工机械19台、核桃加工机械2台。
(12)土地确权工作:全镇共101个村民小组,29647块,73978.73亩,发证3504本。
(13)产权改革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建了101个股份经济合作社,7个股份经济联合社,共计108个经济合作组织,其中8个经济合作组织挂了牌。
(14)完成100例农产品的农残检测工作,全部检测样品合格率在97%以上;
(15)完成2019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兑付工作,涉及7个村社区101个村民小组3506户农户,面积19000亩,兑付补贴资金117.39万元,兑付标准每亩61.78元。
(16)完成玉米种植业保险1507.5亩的保险费收缴工作,其中立桂村476亩、立木山村365亩、翁兴25.5亩、阳旺田村122亩,扁里村514亩。2019年翁堵镇玉米灾害受灾上报扁里、立木山、立桂3个村26户农户,受灾面积57.3亩,保险公司理赔8022元。
(17)农村双创监测调查工作:调查了翁堵社区村民委员会、阳旺田村民委员会、翁兴村民委员会3个村30户双创主体样本。
(18)翁堵镇2019年渔业生产:总产量76吨,其中捕捞4吨,养殖产量72吨。(池坝塘养殖面积40亩,40吨;水库养殖面积75亩,11吨;稻田养殖面积450亩,21吨。)
(19)2020年工作发展的目标、思路及措施: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实现美丽富裕新翁堵而努力。二是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增强群众的科技意识和风险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觉投身于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之中。三是加强和农户的沟通与联系,经常了解群众的实际生产问题,提问和回答群众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一切疑难问题。扎实开展好科技人员和群众的相互联动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标准化茶所和标准化茶园建设工作,完成昌宁县遐迩公司翁堵分厂标准化茶所建设任务以及翁兴村200亩标准茶园的绿色防控样板建设。五是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两项惠农补助政策。六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100例农残检测任务。七是做好水产养殖的引导工作,完成渔业水产任务。八是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农机生产的安全。九是做好种植业的政策性保险投保理赔工作。十是做好粮油、茶叶、中药材、农业机械、水产养殖、农经的生产进度及年终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十一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协助县农业执法大队进一步开展农资、饲料打假活动,全面整顿规范市场,对农业违法案件一查到底。十二是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力争做好2020年的生产的准备工作,做到计划早安排、物资早准备、责任早落实。十三是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畜牧产业完成情况
(1)屠宰检疫:2019年屠宰场的宰前、宰后检疫生猪2368头,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4头。检出不合格猪肝进行无害化处理57付。瘦肉精检测工作,做好“瘦肉精”等违禁添加剂等相关知识宣传,对辖区内的饲养户及饲料、兽药经销人、生猪等运输经纪人发放“瘦肉精”宣传资料,做到宣传到位,加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认识。使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对我镇按照检测比例共检测生猪39头,抽检过程中并未出现“瘦肉精”阳性结果,全部为阴性。
(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实现了猪、牛、羊、禽“应免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保护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群体免疫密度达91.65%”的防控目标,完成动物群体免疫密度达90%指标考核任务。今年2月16日至3月30日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8月27日至9月30日开展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消灭了阳旺田村背阴寨牛口蹄疫疫点,最大限度降低养殖户的经济损失。
(3)畜牧科技推广工作:发展良种畜禽是助推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做好良种推广工作是畜牧业发展的根本保障。2019年牛存栏9508头、出栏2801头,生猪存栏19904头、出栏21509头,山羊存栏11804只、出栏11202只,家禽存栏58903只、出栏89503只,禽蛋106吨,完成考核指标肉类总产2784吨任务,肉牛品种改良701头,生猪改良9035窝,农田种草1240亩,青贮氨化饲料5080吨,全面完成县级考核畜牧业各项指标。参与新型农民养殖班培训379人,使养殖户掌握了一定的养殖基础知识。
(4)项目工作:山羊养殖项目由昌宁贵仁山羊养殖场负责建设,养殖场建设工程已完工,82只种羊已购回。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万元已兑付给养殖场。带动扁里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每户每年分红1000元,共分红5年。
(5)强农惠农工作: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今年能繁母猪保险入保453头,目前死亡24头,经过现场勘查、做资料、报财产保险公司,已赔付23头,合计23000.00元,赔付金已全部打入一折通兑现到农户,1头正在处理。育肥猪保险入保452头,目前死亡10头,经过现场勘查、做资料、报财产保险公司,已赔付10头,赔付金已全部打入一折通兑现到农户。
(6)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工作,全镇89614.4亩、资金224036.00元已打入一折通。
(7)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2019年7月19日,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电话通知,在翁堵镇阳旺田设防堵非洲猪瘟临时卡站,党委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和物资于20日设立并投入使用,24小时值班。二是组织疫情排查工作:在全镇范围内组织了3轮排查,没有发现疫情,正在开展第四轮的排查于12月10日结束。以排查来发现问题。三是8月27日召开了全镇秋季动物防疫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各项工作措施,并进行了防控知识业务培训。四是消毒工作:一是对3个规模养殖场、5个易地搬迁集中养殖小区、屠宰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彻底的消毒;二是全镇以村为单位对所有养殖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大消毒,实现消毒全覆盖。五是排查中发现可疑疫情,立即上报,第一时间现场处置。
(8)下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度;二是继续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三是加大畜牧科技推广力度;四是做好项目及强农惠农工作。
3.水利
(1)主体工作
一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增强全镇防汛抗旱减灾能力。
二是加大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上级水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水利行政执法。
三是加强水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用水环境。
(2)项目工作
一是做好国开、浦发水利项目验收前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积极配合各级完成对国开、浦发水利项目的验收工作。
二是督促、指导好各村、组、用水专业合作社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三是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水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动态,认真做好“五小水利”、水保、河道治理、防汛抗旱、维修养护等项目申报工作。
(3)积极参与做好水利“十四五”规划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爱水惜水护水,让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
二是不断完善“一河(湖)一策”方案,完成“一河(湖)一档”数据收集及编制工作。
三是做好河长制档案管理工作。
四是完成好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河长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其它工作
一是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二是加强对全镇水利工程情况的调研,及时为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提供基础数据;三是做好各种常规数据的整理上报工作;四是做好专项性工作,五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 1,128,830.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7,020.21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810.00元,占总收入的1.05%。与上年对比增加9433.62元,增长0.84%。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128830.21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830.2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433.62元,增长0.84%。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128830.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33.62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4443.3元占基本支出的96.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4386.91元占基本支出的3.93%。
基本支出(元)
人员经费
1084443.30
96.07%
日常公用经费
44386.91
3.93%
合计
1128830.21
10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7020.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对比增加9433.62元,增长0.84%。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702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支出及公务运转支出;
2.外交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21.其他支出118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
22.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737.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7.0.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8623.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23.00元,下降83.2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降低办公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737.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指导检查本单位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99512.85元,其中,流动资产135.00元,固定资产499377.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2562.5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685.00元,固定资产减少41801.3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99512.85
135.00
499377.85
343866.66
0
0
155510.1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保障足额的基本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使用。维护好生态平衡,做到既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又获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形成生态经济效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1,128,830.2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43,521.48元的108.18%;部门决算支出1,128,830.2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43,521.48元的108.18%。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翁堵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翁堵镇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7项分别是投入中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中的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中的职责履行;效果中的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20项,分别为
1、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4、“三公经费”: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5、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本年度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6、严格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7、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8、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9、管理制度健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
10、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1、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2、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3、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14、完成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5、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6、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17、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8、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9、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② 组织实施。实施评价:财务人员在业务处室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和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实施时间短,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请经验丰富的人员适当予以现场指导。下一步将专门针对翁堵镇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告.doc】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农业中心).xls】
附件【翁堵镇2019年部门决算批复(农服中心).xls】
附件【翁政发【2020】100号翁堵镇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翁堵镇农服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