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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784-/2020-1025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翁堵镇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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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委搞好民政工作;二是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助;三是做好“三属”、伤残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及优待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四是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五是抓好民政对象对象的思想教育,处理好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六是严格财经纪律,管好民用好政事业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党委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村组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各项制度,有效地开展各类民政救济工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2019全镇发放农村低保596户1060人合计317.8385万元(建档立卡低保户710人,非档户350人),城镇低保户54人合计24.2484万元,特困人员41人合计40.1659万元(建档立卡低保户17人,非档户24人)。累计发放镇级临时救助181户22.665万元元;自然灾害救助,共计发放53户5.7万元;1-6月民政医疗救助40户20.4636万元。孤儿补贴2名3.57万元,每月按照县级补助1274元/每月的标准按月发放;高龄津贴合计发放366人22.665万元(包括两名百岁老人)。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9人13.115万元(每人50元/每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1人11.4240万元,(除听力、言语一级残疾每人70元/每月,二级残疾每人40元/每月)。完成春节慰问工作和物资发放工作:县级发放被套40个,被子40张;镇级88张被子,60件棉大衣。发放小乡干部补贴9人1.5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纳入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2390.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2390.7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06680.62元,减少16.55%。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9年度支出合计785981.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49.04元,占总支出的0.63%;项目支出781031.96元,占总支出的99.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7727.8元,减少15.82%。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4949.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5783.7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基本列支减少,发放死亡抚恤金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1031.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8055.96元,主要原因会计制度变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项目列支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981.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7727.8元,减少15.82%。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05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9%。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91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1%。

22.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资产总额514694.08元,其中,流动资产514694.08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4054.0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4054.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4694.08

514694.08

0

0

0

0

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上级拨入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0,224.00元,年初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5,752.00元,主要用于本镇农户由于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控自然因素的影响造成自身经济财政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解决了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镇党委、政府重视项目建设,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项目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村组干部参加的项目工作会议,做到科学规划,把项目建成保障民生的党政工程、民心工程,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前期准备:该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就着手准备,绩效自评工作,组织自评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的绩效自评。

组织实施:按照项目组织申报、批复、实施、竣工验收,进行了分段绩效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年初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5,752.00元,项目资金55,752万元,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已拨付105,976.00元至农户一折通,用于农户由于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控自然因素的影响造成自身经济财政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财务审批、使用和报账制度,杜绝挤占、挪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及资金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资金的检查和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帮助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存环境,解决群众日常生活困难问题,帮助解决群众因受灾造成的生活不便等问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325户因灾受困的群众的日常生活补助,改善帮助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后,对翁堵镇提高民政救助工作质量具有重大作用,群众满意度较高,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通过分项综合评价平均分为96分,评价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对项目进行评价后,在翁堵镇进行了公示,并作为下年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对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实施、统一管理。一是形成有力的保障机制;二是压实责任、主动担当;三是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把质量关;四是加强督查,全程监督。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加快推进资金支付进度。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为股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做好“三属”、伤残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及优待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保障足额的基本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使用。维护好生态平衡,做到既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又获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形成生态经济效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1,103,091.82元,部门决算支出1,103,091.82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翁堵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翁堵镇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7项分别是投入中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中的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中的职责履行;效果中的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20项,分别为

1、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4、“三公经费”: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5、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本年度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6、严格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7、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8、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9、管理制度健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

10、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1、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2、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3、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14、完成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5、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6、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17、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8、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9、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组织实施:财务人员在业务科室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和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2.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4)效果情况分析

提升财政管理,增强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财政各项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实施时间短,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请经验丰富的人员适当予以现场指导。下一步将专门针对翁堵镇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