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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784-/2021-012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翁堵镇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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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 20 号) 

关于强化全县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愈加频繁,导致我县增加了疫情输入风险。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返乡报备。倡导在外人员春节期间留在工作地、就学地或务工地过春节,非必要暂不返昌,减少路途疫情传播风险。确需返昌的人员,需提前 3 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沿途避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入昌人员排查力度,将网格内所有返乡人员纳入村(社区)重点人员监测范围。

二、严格管控措施。①境外入昌人员、国内高风险地区入昌人员、密切接触者就地实施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再继续实行居家隔离 7 天,隔离期 4 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费用自理。②国内中风险地区入昌人员,需持 3 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一律严格实施 14 天村(社区)健康管理。开展 2 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第 7 天和第 14 天),费用自理;14 天内个人居家不得外出,家人不参加聚集性聚餐聚会活动;由村(社区)负 责,每天对辖区内返乡人员开展追踪管理、健康监测。③国内低风险地区 5 类入昌人员(跨省返乡,省内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隔离场所、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重点人群), 需提供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家健康监测 14 天,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开展 2 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 7 天和第14 天),费用自理。④省内其他人员和市内流动人员,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即可在昌流动。

三、严管重点区域。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饭 店、酒店宾馆、公共汽车、景区、影院、KTV、网吧、酒吧、殡 仪馆、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通风、消毒、卫生清洁 等防控措施。景区、KTV、电影院、网吧等公共场所接待消费者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 70%。

四、严格规范诊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及时按规定进行报告及处置,严格落实“一退两抗”(退烧药、抗病毒、抗生素) 药物的实名登记管理要求,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报告。所有发热、 咳嗽等可疑症状病人一律到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和乡镇医院发热哨点诊室就医,就医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村(社区)卫生室、私人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病人。

五、严格自我管理。认真开展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戴口罩、亮码行、测体温、少聚集、勤洗手、讲卫生”等各项防护要求,切实加强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昌,不要前往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错峰出行,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冷链食品,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接触、处理冷链食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及时洗手消毒,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生熟分开,食用前应煮熟煮透。

六、严控聚集活动。从即日起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大型座谈会、联欢会、团拜会等活动,50 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场所暂停探视活动,确需探视的要提供 3 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暂停举办或承办聚集性活动(集体聚餐、聚集性祭拜活动、聚集 性宗教活动、各类展销活动、“年猪饭”等)。暂停办理一切红事喜事(嫁娶婚宴、新居落成乔迁宴、生日祝寿宴等),“白事” 一律快办、简办,参与人员控制在直系亲属之内,不得邀请境外亲属、边境地区亲属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亲属参加。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 10 人以内。

七、严肃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对不遵守有关防控规定,针对境外入昌、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 5 类人员返乡后不主动报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的人员要严肃依法处理; 不听劝阻执意举办宴请聚会活动,危害公众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从严处置;对承接婚丧喜庆事宜的宾馆、酒店、饭店和提供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