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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784-/2018-1128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翁堵镇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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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翁堵镇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翁堵镇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86号)和《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昌宁县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卫计发〔2018〕43号)要求,为了加快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合理有序就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快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调动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增强群众对签约服务的主动性,提高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水平,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2018年,镇卫生院、各村卫生所以上年度上报的实际完成数为工作任务目标。结合服务能力及资源配置情况,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优先做好重点人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证残疾人签约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李仲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金莲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纳艺耕 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李团香 镇卫生院副院长

蒋丽萍 镇卫生院副院长

兰春晗 联合支部书记、镇卫生院会计

吴宏娟 镇卫生院健康扶贫专干

杨发瑞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袁坤艳 镇综治办主任

杨春苑 镇扶贫办副主任

杨艳芳 镇计生工作人员

李 霞 镇卫生院职工

罗 蕾 镇卫生院职工

杨雪江 镇卫生院职工

李桂银 镇卫生院职工

李正海 翁堵社区党总支书记

罗赛林 翁兴村党总支书记

李成荣 扁里村党总支书记

徐文清 阳旺田村党总支书记

杨正华 明山村党总支书记

杨志林 立桂村党总支书记

李绍林 立木山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健康扶贫办公室,由吴宏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组织实施

1.摸底登记。重点是摸排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证残疾人签约服务等重点人群,并造花名册。

2.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目的、意义、签约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签约形式、签约内容等进行全方位宣传。

3.进行签约。启动会议后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根据责任划片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入村、入社、入户签约,各团队必须按要求进行签约并履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证残疾人的签约工作务必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其他重点人群以户为单位采取自愿原则进行签约,2018年6月30日后不再进行签约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镇级行政区域内常住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签约服务主体。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执业医师(含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中职以上的退休临床医师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三)签约服务方式。实行团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3人组成,按照“农村划片、统筹规划、全面覆盖”的原则,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

签订服务协议。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参保人员自愿在所在地区的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双方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信息保密等内容。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后可续约或另选家庭医生团队。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原则上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人数不超过1500人。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

镇卫生院医师与村卫生所对接,通过乡村一体化、对口支援等方式,镇卫生院与二级医院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向转诊合作关系,建立完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和专门的转诊服务窗口,镇卫生院逐年向二级医院争取预约转诊号源和床位。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1所二级医院、1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

(四)签约服务内容。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个性化健康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对签约服务对象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进行门诊预约和诊治。及时处置签约服务对象发生的健康救助事项,根据病情需要,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转诊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专家诊疗。提供一对一的健康问题咨询。根据签约服务对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设计不同类型的健康服务包,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和动态管理健康档案。为签约服务对象建立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补充有关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采取讲座、健康咨询、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方式,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和卫生科学指导。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根据签约服务对象类型和需求,以“分类服务、按需服务”为原则,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协助签约服务对象开展健康自我管理。开展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以知情、自愿、自费为原则设计不同类型的服务包,具体内容根据签约对象的服务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服务能力、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综合确定。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现阶段要首先从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入手,确定服务内容,并逐步拓展服务范围,满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

(五)服务包设计。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结合我镇实际,今年仍然设置6 个服务包。其中1个无偿服务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5个有偿服务包供各医疗卫生单位参考使用(各服务包服务项目及收费明细同昌政办发〔2017〕86号文件,不再另附)。

四、保障措施

(一)执行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引导签约服务对象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选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类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由低级别医院转诊到高级别医院的,连续计算起付线;由高级别医院转诊到低级别医院的,可不再支付起付线标准;对不按照转诊规定自行转院的患者,报销政策按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执行。

(二)构建顺畅的双向转诊通道。镇卫生院与二级医院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向转诊合作关系。镇卫生院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同3所二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镇卫生院与7所卫生所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确保区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和上级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协议双方应明确转诊流程以及双方责任义务,确保双向转诊通道顺畅有效,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及医疗安全。镇卫生院指定专人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家庭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时作出是否转诊的判断。对需转诊的,通过绿色通道优先预约上级医院专家门诊及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等。镇卫生院逐年向上级医院争取预约转诊号源和床位,向转诊患者争取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简化入院手续的义务。

(三)完善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配药制度。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处方政策。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2个月的药量。

建立药品使用联动机制。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病情的用药需求,对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签约居民,如其确需延续上级医疗机构长期用药医嘱以维持治疗的,在回到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时,家庭医生可根据上级医院用药医嘱开具相同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上述药品实行零差率,形成“基本+补充的药品使用联动机制。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鼓励和引导培训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将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或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加快建立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模式,促进县级医院与我镇卫生院合作办医。进一步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县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镇卫生院执业制度。

(五)完善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对签约责任医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不纳入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

(六)完善综合激励政策。在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妇产科、儿科医生倾斜,增强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有关人员评奖推优的重要因素。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给予表彰奖励,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七)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就诊比例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反映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八)加强技术支持。为家庭医生配备统一的着装、出诊装备等。镇卫生院要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必需的业务和技术支持。

五、监督管理

(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体的反馈评价体系,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反馈评价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作为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居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的重要参考。

(二)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构建完善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远程医疗、即时通信等方式,加强镇卫生院医师与家庭医生的技术交流。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三)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定期督导考核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监测、评估、培训等工作。

(四)做好舆论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展板等媒介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内容。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