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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784-/2023-0302024 发布机构 昌宁县翁堵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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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堵镇2023年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为加强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特制定《翁堵镇2023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一)减少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健全我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使承担危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明确职责,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

(三)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道路上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

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机动车肇事事故;自然灾害事故造成的交通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四、应急处理

(一)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交安办、派出所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调整充实翁堵镇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整人员如下:

组 长:字永伟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董江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赵志明 派出所副所长

张 敬 财政所负责人

周永兴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发成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茶潇琦 文广中心主任

段泽锐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张春金 中心卫生院院长

鲁学海 电信所所长

杨立成 邮政所所长

李根明 中心学校校长

辉晓茫 翁供电组组长

王景红 翁堵社区党总支书记

禹正春 阳旺田村党总支书记

罗赛林 翁兴村党总支书记

李加升 扁里村党总支书记

杨冬成 明山村党总支书记

李正龙 立木山村党总支书记

刘绍新 立桂村党总支书记

鲁雷纲 综治办负责人

李云龙 交安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由董江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交通安全全面工作,由镇交安办工作人员和派出所配合负责日常工作。

五、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当事故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六、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

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I级)、较大道路

交通事故(III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IV级)四级。

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

特别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特

别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特别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

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重

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II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

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

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较

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IV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以下

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

一定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一

定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七、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迅速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汇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镇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2.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镇指挥部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应急分队给予支援。

3.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镇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7874221。

报警电话:110 。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八、应急处理方案

1.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镇指挥部主要领导,由领导确定是否上报;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村或社区,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2.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九、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

要积极利用广播、宣传窗等载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

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

群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培训

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

救援能力。

3.演练

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演

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其它事项

1.镇指挥部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2.指挥部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翁堵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