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2-052701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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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镇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全镇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22年,翁堵镇纳入群测群防网络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2个,分布在全镇7个村(社区),42个村民小组,全部为自然原因诱发的地质灾害点,由镇人民政府落实自然原因诱发的地质灾害点监测员66人。
(一)预测依据
1.地质环境背景条件。翁堵境内山峦起伏,地形、地貌、地质复杂多样。全镇人口1.4万人,总面积不足200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99%,由于人多地少,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环境复杂,尤其是位于南面的立桂村,土质多为砂砾土,比较疏松,容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降雨情况预测分析。根据昌宁县气象局气候趋势预测,2022年我镇年降水总量为正常,气温为正常;雨季开始期正常略偏晚,冬春干旱较常年偏轻,初夏干旱较常年偏重;主汛期降水正常至略偏少,气温正常略偏高;秋季降水正常略偏少,气温正常略偏高。2022年我镇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正常略偏丰的气候年景。
3.工程建设活动。随着全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一些建设项目,如:公路建设、水利开发、矿山开采及其它工程建设,对地质有不同程度的扰动,出现大量的高陡边坡及废弃土石,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它人为地质灾害的概率随之增大。
(二)预测结果
1.2022年地质灾害活动水平。以翁堵镇地质环境特征和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时空分布、发育特征、形成机理、活动趋势为分析重点,对比历史同期资料,参考昌宁县气象局的气象预测结果,2022年汛期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偏重。
2.2022年地质灾害高易发时期。从降雨因素方面看,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期为6—10月。违法、违章工程建设和矿山生产诱发人为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2022年地质灾害高发区域。综合分析预测:2022年全镇重点区域为在建工程、水库、矿山、道路交通等,防治重点是:小后山滑坡、岩子寨滑坡、大寨滑坡、对门寨滑坡、蒿外滑坡、平掌滑坡、荒田滑坡、赵家寨滑坡、中聘滑坡、施家寨滑坡。尤其是小后山点墙体裂缝监测显示存在一定程度的收缩、舒展现象。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地理区域
1.扁里村。有4个地质灾害点,包括:马栗林滑坡点、张家寨滑坡点、荒田滑坡点、李家寨滑坡点。其中重点是荒田滑坡点、李家寨滑坡点。
2.阳旺田村。有3个地质灾害点,包括:老匠田滑坡点、小后山滑坡点和背阴寨滑坡点。重点地质灾害点是:老匠田滑坡点、小后山滑坡点。
3.立桂村。有9个地质灾害点,包括:立桂滑坡点、对门寨滑坡点、蒿子坝滑坡点、菖蒲塘滑坡点、岩子寨滑坡点、大寨滑坡点、桃子寨滑坡点、蒿外滑坡点、立洞滑坡点。重点灾害点是:对门寨滑坡点、岩子寨滑坡点、大寨滑坡点、立桂滑坡点、蒿外滑坡。
4.立木山村。有8个地质灾害点,包括:赵家寨滑坡点、团山滑坡点、门朝箐滑坡点、上聘滑坡点、中聘滑坡点、下寨滑坡点、立状滑坡点、立状坡滑坡点。重点地质灾害点是:赵家寨滑坡点、上聘滑坡点、中聘滑坡点、下寨滑坡点、立状滑坡点。
5.明山村。有4个地质灾害点,包括:二母良下寨滑坡点、中寨滑坡点、抄纸寨滑坡点、小龙潭滑坡点。地裂缝有瓦窑1条。重点地质灾害点是:二母良中寨滑坡点、抄纸滑坡点、小龙潭滑坡点。
6.翁堵社区。有6个地质灾害点,包括:大决坝滑坡点、岩子脚滑坡点、旧寨滑坡点、罗家寨滑坡点、平掌滑坡点、街下滑坡点。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旧寨脚滑坡点、罗家寨滑坡点、平掌滑坡点、街下滑坡点。
7.翁兴村。有8个地质灾害点,主要包括:岩子头滑坡点、张家寨滑坡点、翁兴滑坡点、坦笆山滑坡点、大后山滑坡点、岩子寨滑坡点、赵家寨滑坡点、施家寨滑坡点。重点地质灾害点是:岩子头滑坡点、岩子寨滑坡点、施家寨滑坡点。
(二)重点防范的矿山地质灾害
矿山地质灾害主要由矿山开发引起,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采取矿山企业自我监测、自我预防、自我治理的原则。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结合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进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
矿山地质灾害主要是采石场和采砂场,均属露天开采,全镇有2个采石场,地质灾害引发的可能原因主要为开采对象坍方和废料场滑坡。重点是:大岩房采石场、风吹洞采石场。
(三)重点防范的公路地质灾害
1.通村公路。7条镇村主干道,由于部分开挖拓宽,公路山高坡陡,边坡切坡施工,逢雨季可能发生滑坡,影响群众出行安全。
2.通组道路。2022年全镇路基扩建、道路硬化等63多公里,公路新开挖、山高坡陡,逢雨季多发大面积发生泥石流和滑坡。
(四)重点防范的学校地质灾害
立桂小学。
(五)重点防范期
2022年6月—2022年10月。
三、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2022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然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城镇、乡村集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水利电力设施、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为重点,根据《保山市地质灾害监测员管理实施意见》(保国土资发〔2015〕171号)建立并切实运转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重大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将因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此,应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项目的镇人大主席及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驻翁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自然资源所,由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编制全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组织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监测,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监督检查各村(社区)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及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运转的监督管理职责。各村(社区)要及时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将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人,负责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检查,确保群测群防网络有效运转。镇水利站、自然资源所、安全监管站、派出所、中小学、水库管理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水电站在建工程、交通、学校、水库、矿山等工程建设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监测预警防治责任,确保不发生人为地质灾害责任事故。
(二)完善制度。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存在的隐患情况,认真抓好“五项制度”,落实“三条措施”。
1.抓好五项制度
(1)层层负责制度。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针对责任区内的每个隐患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员。
(2)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内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要认真在岗履职,保持汛期24小时通讯畅通,切实抓好监测预警工作。
(3)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内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及责任人要轮流值班,认真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异常惊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临灾前兆立即报警,迅速转移群众至安全地带。
(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紧急情况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发现临灾前兆或异常,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向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报告。一旦灾害发生,村(社区)要尽快逐级上报,灾情(包括灾害规模、诱发因素、伤亡数字、财产损失等)要尽量准确。各村(社区)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5)地质评估制度。近年,全镇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活动所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日趋增多。同时,人为地质灾害不完全由降雨诱发,具有不确定性,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以危岩土体崩塌等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前必须经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否则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和用地手续,施工过程中要规范施工建设,严防因违反施工操作程序而引发地质灾害发生。
2.落实“三条措施”
(1)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设施,定期监测,认真记录监测数据。滑坡区域房屋裂缝、地裂缝两侧定点、钉桩做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泥石流沟做降雨、沟水水位、泥位和流速观测,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以便检查和分析研究,判断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变化趋势。
(2)灾前预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负责人要立即发出警报,并迅速上报。防治责任单位对群测群防点要配备警报器材、确定警报信号,让群众熟悉了解信号并能及时作出反应。
(3)紧急避让措施:对每个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出迅速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避险场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安全撤离。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发放避险明白卡给每户受威胁的群众,在县自然资源局指导下完成一次地质灾害防灾救援应急综合演练,并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进行地质灾害业务知识培训。
(三)排查隐患。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对辖区和管理职责区内已存在的地质灾害完全掌握监控,防灾责任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所汇报,及时安排监测人员和责任人,并迅速将情况报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目前掌握的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地组织治理,做好危险区居民的搬迁避让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重大建设项目和采矿权审批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地质部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尽量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对已经形成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令并督促好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隐患。对尚未完成治理的隐患要实施严密监测并采取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或封闭措施。对拒不治理和治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单位,请县自然资源局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处罚。
(四)密切协作。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义的认识,增强防灾抗灾意识。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预报,做好预防。要加强对重点危险隐患点监测工作的检查、督导,受泥石流威胁的地方要建立雨量自动或简易观测站,确定当地泥石流爆发的降雨量临界值,及时捕捉灾害天气及时预警。重点防范期内,各村(社区)要每天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按要求做好记录,确保安全。
(五)强化宣传。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科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发放宣传画册,以及通过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临灾避让基本常识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基层干部群众及地质灾害监测员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及时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舆论环境。
(六)队伍建设。镇级应急队伍以民兵应急排为主要力量,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各辖区应急队伍。
(七)督查检查。强化工作督查,对各村(社区)、各地质灾害监测员的履职情况实行随机督查、年终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镇级督查中发现脱离岗位、电话未接通并在15分钟内不回电话和被上级督查通报的每一次给予100元的处罚,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不及时整改的要启动追究问责机制并及时调整人员,对管理不到位的村(社区)和部门要严肃进行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