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784-/2019-1022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翁堵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10-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翁堵镇财政收支管理,包括镇政府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管、管理,参与乡镇开展“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农村救灾救济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二是履行乡镇财务代管和服务、监管管理、统发工资、人事工作,村组财务公开、债权债务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各项工作;三是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四是负责翁堵镇非税收入的管理;五是协助翁堵镇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六是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七是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做好2018年财政决算及2019年财政预算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二是做好护税协税工作,加大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在2018年,我们继续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特别是增收工作,尽可能做大财政这块蛋糕,为翁堵镇发展和稳定提供财力支持。一是组织好税收收入,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并尽量做实收入;二是抓好非税收入征管,摸清了翁堵镇镇直各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统一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安排,做到应入库的及时入库。

三是做好各类人员工资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每月5日前上报县财政局在职人员工资;每月20日前发放翁堵镇临时人员、大学生村官、驻村人员、民政定期补助人员等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每月20日前发放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代会主任等村级人员工资。

四是做好2018年翁堵镇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对镇直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做好全镇各单位支出单据的审核,按月对全镇各单位及各种专项资金的财务进行核算,做好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按月提供各单位会计报表。

五是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财政所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全镇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六是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镇级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领退制,从县财政局统一领用,用完后再到县财政局统一核销。为加强票据管理,财政票据由财政所出纳负责管理,除村级财务代管中心可在财政所登记领取《农村集体经济收费收据》一本外,镇机关各办所、村委会需开票时,只能在财政所或村级财务代管中心代开,不予领用。

七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各单位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时对凡达到政府采购限额要求的,都要通过政府采购。由各单位提出购买需要,通过询价的方式询问好价格,将采购表交财政所审核后,由各单位到县财政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441,688.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688.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7年245,012.00元对比增加196,676.70 元,主要原因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多,工资福利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441,688.70元。其中:基本支出441,688.7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7年245,012.00元对比增加196,676.70 元,主要原因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多,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1,688.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676.70 元,主要原因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多,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9,485.00元占基本支出的76.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2,203.70元占基本支出的23.14%。

项目支出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688.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6,676.70 元,主要原因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多,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1,68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及公务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631.9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31.9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7,845.00元减少213.10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631.9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31.9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631.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工作运转和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203.70元,与2017年对比增加26,753.70元,主要原因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多,其他交通费用(即公车改革补贴)支出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邮电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资产总额928,527.52元,其中,流动资产723.52元,固定资产927,80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2017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973.8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9,473.84元,固定资产增加17,5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为股所级事业单位,暂定编制3名,其中所长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保障足额的基本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使用。严格执行行政成本管制制度和厉行节约成本的规定,加强了公务差旅费、会务费的管理,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成本的增加。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441,688.70元,完成年初预算349,231.80元的126.47%;部门决算支出441,688.70元,完成年初预算349,231.80元的126.47%。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翁堵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翁堵镇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6.前期准备:(1)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2)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3)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7.组织实施:(1)财务人员在业务科室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2)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和质量做出评判。(4)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5)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8.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经过对财务资料、统计数据等有关资料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9.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10.绩效自评结果应用:(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11.主要经验及做法: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实施时间短,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请经验丰富的人员适当予以现场指导。下一步将专门针对翁堵镇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2018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