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0-091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0-06-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培育目标

以村(社区)为单位,全面开展宣传发动、摸底排查,从本地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中,分类确定一批本土人才作为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登记造册,有重点地扶持和培育。2019年度完成培育致富带头人7人以上,带动贫困户35户以上(含已脱贫户),其中:在贫困村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2人以上,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

(二)培育期限:2019年度既定目标建设期限为12个月,即2019年1月-2019年12月。

(三)培育地点:鸡飞镇6个村(社区)。

(四)培育责任主体:鸡飞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现精准培育、精准带贫、精准脱贫工作,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成立由镇人民政府杨小玮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李开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鸡飞镇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组织办,由王蛟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是深入调查调研,确保方案科学可行。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培育标准、培育原则、培育范围、培育条件等认真摸排,并实地调查研究,把好初审关口,及时督促培育对象收集相关材料。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确保项目家喻户晓。如何筛选发现本乡镇、村(社区)致富带头人,就是要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进行宣传,就是要把党的好政策、党的好声音清晰透彻地送到群众中去,才能给致富带头人送去发展壮大强心剂。各村(社区)通过充分利用贫困对象挂包单位和责任人、产业发展户长会、黑板报、宣传栏和印发致富带头人政策宣传页等多种资源广泛宣传群众、动员群众,提高群众对致富带头人认定标准、认定对象、扶持范围、申报流程、补助标准等知晓率和认可度。各村(社区)要做好宣传资料、宣传图片及相关影像资料等收集归档工作,做到项目实施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有据可查。

四是制定培训计划,稳步推进项目实施。我镇借鉴县级致富带头人培育基地建设模式,以镇级为单位,统一在率先做得好的村(社区)打造1个以上致富带头人培育示范点,通过邀请“本土专家”、成功创业人才、种养大户等为有意愿创业带贫的本土人才“传花授粉”。为保障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全面铺开,各村(社区)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把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各类扶贫培训计划,并结合村(社区)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融合发展等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培训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需要,紧紧围绕致富带头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五是严格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镇、村、组三级及时将致富带头人拟定人选、带贫户数、带贫效益、资金补助等适时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认定过程“阳光操作”,同时做好公示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预算总投资13.7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7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到位资金13.7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6.65万元,完成投资48.3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昌宁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和《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昌开组〔2019〕3号)等要求兑付奖励资金。

一是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根据致富带头人年度带贫户数、带贫效果等完成情况等,参照“八步法”办理流程,即:按照致富带头人提出资金补助书面申请→村(社区)对带贫益贫真实性进行初审→镇实地审查→镇、村、组三级公告公示→县扶贫办复核→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后拨付资金→镇财政所→拨付补助资金到致富带头人“一卡通”。

二是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致富带头人收到资金后,由镇扶贫办、财政所收集相关资金拨付凭证资等料到县扶贫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资金报账核销。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为培育带头人数量达7人,实际完成培育带头人数人,完成率71.43%;质量指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为质量达标率100%,实际完成质量达标率71.43%,完成率为71.4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为补贴人均标准5000元/人以上,实际完成补贴人均标准13300元/人,完成率266%。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0.4万元以上,实际完成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0.311万元,完成率达77.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40人,实际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13人,完成率152.14%;预期目标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140人以上,实际完成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213人,完成率152.14%。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预期满意度指标为95%以上,实际完成95%,完成率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通过努力,已顺利培育完成创业致富带头人5人,但由于开展致富带头人工作处在初试阶段,在引导、指导等方面,只是“摸者石头过河”,真正将致富带头人培育及贫困户增收有机结合,还需一定的时间。另外,农村致富带头人文化素质相对低,加之在培育和认定方面未能有机结合,导致我镇2019年度任务未能按计划完成。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几方面再加强:一是积极探索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农民增收的方式,继续抓好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项目,发挥农村能人在扶贫开发中的带动作用,以致富带头人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二是选择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劳动者,乐意带动群众共同致富,热心发展集体经济的人培育为农村致富带头人,逐步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加强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和培育,适时引导创业致富带头人在土地租赁、农产品收购、直接吸收劳动力等重点领域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带动,提高致富带头人的带头作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

实际完成总投资及目标任务80%以上,自评结果定性为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镇、村、组三级及时将致富带头人拟定人选、带贫户数、带贫效益、资金补助等适时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认定过程“阳光操作”,同时做好公示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通过公式公告,培育认定的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均未收到相关异议。

下一步,我镇将强化致富带头人认定的结果运用,在技能提升培训、村(社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扶持、先进典型打造等方面优先考虑带贫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另外,我镇将以此次培育认定为契机,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认定机制。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认定,应以培育为目标,认定为导向,在带头方式、带贫措施、致富手段等方面,因时因人因地制宜,创新培育认定方式方法,从带动深度广度的实际效果多方面量化绩效目标,加大认定的灵活度,让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真正接地气、求实效。

                                                                                                                 鸡飞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