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20-091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鸡飞镇2019年度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续建15000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完成病虫害防治15000亩,通过项目实施,提升项目区核桃产量质量,提升项目区贫困人口核桃抚育管理技术,促进项目区群众增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二、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度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项目资金到位31.6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完成对下达资金31.64万元的全部支付,结余资金为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及时拨付到位,做到规范使用、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2)在扶贫资金管理上严守相关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并能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项目区干塘村、八甲村、鸡飞村三个村,每村5000亩合计15000亩的病虫害防治(打药)。
(2)质量指标:完成15000亩的病虫害防治,面积核实率100%,质量合格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带动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量同比增长率5%,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16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完成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就业人数125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344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1300人。
(3)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发挥项目区项目实施带来的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等作用。
(4)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带动项目区群众不断自发开展对木本油料种植提质增效技术措施,提升劳动力对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技术技能的目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达98%。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项目绩效目全部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鸡飞镇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及时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群众认可度。
附件:绩效目标自评表
鸡飞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